※ 引述《simonho (虎斑貓養的蛙)》之銘言:
: 代朋友po
: 朋友在台元某間儀器代理商做了一年多行政值
: 最近兩個月工作量爆增,常被操到很晚才下班
: 昨天無預警被主管叫進去聊天,挑明說做到下周某一天就得走人
: 今日人資與朋友深談後,威脅他資遣會留案底,勞健保轉出會紀錄資遣,叫我朋友要自願
: 離職比較好
: 請問鄉民這種情形該怎麼做?
被資遣有兩個地方有紀錄
1. 政府 : 因為要失業給付, 勞委會與就業服務站會查得到您被資遣的紀錄
2. 離職證明單 : 離職證明單上 理由一定會寫資遣, 這樣能去請領失業給付
第一項 牽涉到個資法, 公司只能在幫你加保的時候知道你還有沒有其他地方投勞保...
公司不可能可以查到你之前的工作紀錄 (自己要查的話, 勞保記錄是有的, 包含保的金額)
第二項 你要提供給新雇主, 所以理論上新雇主 人事會知道...
所以如果你刻意隱瞞離職是自行離職還是資遣或解雇 除非你不交離職證明...
不過 自己的權益一定要自己把握
這情況 還是資遣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