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7〔記者蔡孟尚、黃美珠/竹縣報導〕
新竹縣竹東鎮正誠電子公司,陸續有十餘名員工遭裁員,其中有人被少算年資造成資遣費
縮水,縣議員周江杰、高偉凱昨天陪同被裁員工到公司門口拉布條、高呼口號抗議,要求
資方補足資遣費。
正誠電子:員工可提告
正誠電子公司代表出面聲明,被資遣員工若覺得權益受損可循司法途徑提告,隨後未再做
任何回應;縣府勞工處長唐維德則出面接受陳情後決定最快近期召開勞資雙方第三次協商
,若是調解無果,將逕自做成認定,資方如果不依照縣府的認定執行,將面臨九萬到四十
五萬元不等罰款。
抗議員工代表說,他們原本在鐵志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上班,民國九十七年起,公司分
批將他們從鐵志退勞保並改由正誠電子加保,很多同事當時不知情,沒想到今年七月起陸
續有人遭到裁員,領到的資遣費都打了折扣,有的甚至只剩三成,好幾人被扣的資遣費加
起來短少八十多萬元。
周江杰說,這些員工的工作場所、內容從沒改變,也都由同一個領班指揮工作,被裁員後
才知道自己換老闆了,資遣費還被少算,很不公平;高偉凱說,鐵志一度負債所以辦理股
權移轉,當時約定由正誠承接鐵志的員工,但公司股份怎麼轉移是老闆的問題,既然承接
這些員工,就應該連同年資一併承接。
縣府:資方須補足年資
唐維德表示,鐵志當年負債大於資產,由債權人入股後,由原負責人之子成立鐵鴻公司以
股份抵債,後來鐵鴻又改名正誠電子。前兩次協商,資方雖聲稱正誠承接時,員工有簽署
放棄鐵志年資的同意書,卻未看到實際文件。但就算資方拿出文件,勞方是在沒有充分了
解自身權益下所簽,也是無效,所以資方必須補足被資遣的陳情勞工年資。
陳情的鄧姓女員工說,她在鐵志工作十三年多,民國一○一年才轉到正誠電子,但是工作
場所、內容自始至終都沒改變,資遣費卻只領到三年的年資額度。
高偉凱、周江杰說,當中有五名被資遣員工從鐵志到正誠,平均服務年資十三年到十九年
不等,卻僅被計算三到七年不等的年資,資遣費各自少領九萬到廿五萬多元。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30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