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陸企買五鬼 偷走砷化鎵技術

作者: bbuc (C&C++完美經典)   2016-07-07 11:56:02
對於這件事 我有個問題
舉個朋友的例子
先說我不是我朋友
1.他做的是公司內的核心研發
2.他老闆是這公司該研發項目的抗霸子 而且在業界中頗為知名
3.他本來對這個題目就很熟
一到公司使出混身解數把所有東西都重做一遍並大幅改善他老闆原本做的東西
4.後來他就黑了 而且現在公司沒人知道東西是他做的
5.他也想跳槽 但很怕變得新聞人物一樣 請問該怎麼辦
請問在各位眼中投效對手貢獻自己的能力(=貢獻公司機密)也這麼不道德嗎
※ 引述《siriusc (粉絲好多)》之銘言:
: 這種新聞不少
: 只是我真的覺得有些人的價值觀真的很特別
: 公司可以濫 可以廢 你可以離職可以檢舉
: 但很多人覺得 反正公司給的錢少
: 就可以偷 就可以賣機密 反正都是慣老闆拿香蕉請猴子的錯
: 真的是世道變了...
: 例如本篇
: 推 bluewindwmg: 一堆人不去檢討為何台灣留不住人才甚至被出賣,只會 07/07 09:31
: → bluewindwmg: 一直檢討年輕人跟覺醒青年,沒救了 07/07 09:31
: 推 bluewindwmg: 一家公司讓人沒有向心力,讓人覺得不值得付出的一家 07/07 09:53
: → bluewindwmg: 公司,什麼事情都幹得出來 07/07 09:53
: [新聞] 大連化工傳內鬼偷機密赴陸 雄檢羈押
: 推 even2300471: 公司薪水發比人少怪誰 怎麼不是我們發高薪挖別人 07/18 12:46
: [新聞] 聯發科有內鬼,調查局約談10人
: 推 NCKU56: 說不定這幾個賣肝卻沒得到相對的報酬 所以才奮而投靠其它 08/13 14:18
: → NCKU56: 家 08/13 14:18
: [新聞] 大立光驚爆內鬼 5工程師竊密跳槽先進光
: 推 kissa0924307: 對員工不仁 就別怪員工對你不義 05/28 14:41
: 推 REMEMBERYAU: 當員工是猴子,就別滿口仁義道德這種鬼話了 05/28 14:53
: [新聞] 4工程師內鬼 拿機密投陸 穩懋、聯穎損76億
: (今天的這個舊聞)
: 推 SCLEE5566: 誰受得了五倍年薪誘惑? 03/04 14:32
: 推 littleaoc: 五倍年薪後踢走 and 奴性乖領低薪 被裁 哪個比較爽 03/04 14:49
: 推 JackBaska: 如果從公司跟道德角度來說,是很不可取 ,但從研發人員 03/04 14:55
: → JackBaska: 的角度來說算是不意外,你可以看一下他們幾歲了?很多台 03/04 14:55
: → JackBaska: 灣老闆在一開始要你幫他打天下時會講很多好話給你聽,比 03/04 14:56
: → JackBaska: 如公司起來了少不了你一份,升官分紅加薪樣樣都吹,然後 03/04 14:56
: → JackBaska: 你拼死拼活搞了些專利技術,公司終於上市或是壟斷某一 03/04 14:57
: → JackBaska: 技術時,老闆卻更貪心開始想要擴張,完全不理你的生涯跟 03/04 14:57
: 推 randystock: 爽領5倍幹3年被踢走也勝過在台灣10幾年 03/05 02:23
作者: deltarobot (翻出來比大隻小隻啊)   2016-07-07 12:09:00
看有沒有簽競業條款
作者: unwoman   2016-07-07 12:11:00
功高震主?
作者: snowdarkness (...)   2016-07-07 12:13:00
沒有拿捏好 吹捧老闆、貢獻、自我價值的比例
作者: bbuc (C&C++完美經典)   2016-07-07 12:22:00
拿捏這件事情他說他學習到了 但畢竟木已成舟 現狀已無法改善
作者: jasontmk (牧羊犬~~~)   2016-07-07 12:27:00
硍... 就跟博士生拿碩士生的成果來發表一樣
作者: fongn (愛克米斯)   2016-07-07 12:28:00
不會不道德。只要做得更好。而不是一樣而已。難道唸材料的,畢業就不能去材料公司上班。怕跟教授打對台
作者: damm (Anubis)   2016-07-07 12:37:00
競業條款有比例限制
作者: balaboo123 (balaboo)   2016-07-07 13:02:00
以前人當學徒後自己出來當師傅大家可以接受,現在這叫競業條款...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7-07 13:06:00
現在叫學徒只能當學徒 還不准吭聲(誤
作者: dasala (small LU)   2016-07-07 13:09:00
競業條款要有效必需前公司付你錢,就算當初你簽的沒有註明這項,法律的效力比合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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