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為養家棄學!台達電員工卻遭霸凌身亡

作者: Morrislakbay (莫里斯四方報)   2024-12-23 12:51:56
上一篇真的講的不錯
五點過程也歸納的很清楚
但是很可惜 差一個動作
“2. 持續被主管否定。”
這一點 除非你本人也同意
否則一定要當下強制打斷 完成定義
因為標準沒定義之前 真的是隨有權者罵爽的
舉例而言 客戶說你的產品為wifi 訊號最弱 最爛
那到底什麼叫作爛 什麼叫作最弱?
什麼環境 什麼應用 什麼軟體 什麼頻段 ?
跟誰比較?為什麼這麼比較? 比出來差多少?
怎樣叫做允收 怎樣叫做判退?
這種核心判定條件
要不惜血本 耗費 下去調查 爭論到底
往正面看 這是檢討改進預防的基礎
往負面看 這是被人判斷是否好欺負的關鍵
而且在當下不及時強力打斷
對外 相當於簽了不平等合約 放棄定義權
對內 完全同等於懦弱 不敢反抗
一次遺漏,別人就會覺得你很好欺負了
多漏幾次,可以被確定邏輯和交涉能力都不足
後面會被搞成甚麼樣子都不用意外
這裡的都打過論文答辨 寫過論證 做過很多測試
細節不需要多說 應該都比我更熟
只是 不要因為有組織內的上下關係
就放棄了這份安身立命的核心能力
因為代價真的會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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