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ntal (..冰雨....)
2014-11-14 17:47:45基本上以後這樣的狀況,我連發公告都懶了
直接鎖文處理唷
原po已達到昭告天下的目的
而回、推文也已表達第三人的看法
但因為火藥味濃厚,已失去繼續討論的意義
為維護版面上的和平
一律鎖文處理
如果原PO想修改或是刪除
麻煩來信告知,解除封鎖
P.S.
我一直都反對發反推薦文
因為這種事一直重複的發生
根本沒有什麼參考價值
無奈大家都愛"分享"....
所以我只能這麼做了
PO文者請自己承擔法律責任
謝謝大家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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