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eGSOQxu.jpg
請教大家
我在大醫院做根管治療
同時去矯正科進行矯正
期間有一顆大臼齒頗嚴重
所以臨時假牙遲遲沒有裝上去
那顆牙也就沒辦法上矯正器
前幾個月醫生離職了
矯正科幫我安排更資深的教授醫生(老師)
我拿出我遲遲沒有黏上的臨時假牙
後來醫生們(前端先處理的學生)說「這顆臨時假牙可能沒辦法用,要重新做一顆」
我說:「可是當初那醫生說我整個矯正期間有甚麼問題就都用這顆,不用在花錢重新用。
」
學生醫生小聲的告訴我:「因為醫生不同,你這顆牙的錢是那個醫生收去了」
後來我理解他們的意思,就是醫生在職的話,售後服務到整個矯正療程結束,但是醫生離
職了,換一個醫生,他沒有義務去接下舊醫生的“售後服務“
我說:「可是我以為我付錢給醫院,就是要全部弄到好,怎麼會因為醫生離職,要接續處
理發現不合適不幫忙修改牙齒,要求患者重新再製作一顆臨時假牙而且還更貴+500元,更
何況我這顆臨時牙套根本沒有黏上去過沒用到就被宣判死刑。」
學生醫生表示:「那個醫生怎麼跟妳說是他的事,但是會幫我跟教授醫生討論接下來怎麼
處理……」
我想問大家
大醫院內醫生離職換了醫生,被要求要再花3000元做一顆臨時牙套才能繼續療程,這樣合
理嗎?
一顆2500也花了時間跟金錢
沒用到就被說不能用
心很痛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