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約四個月前(109年11月)在A診所例行檢查發現牙縫輕微蛀牙。
醫師透過口內和小張X光判定蛀牙輕微再觀察(僅有小泂蛀在琺琅質)
110年2月想說再追蹤一下。
因故就近在B診所追蹤,口內和小張X光和四個月前A診所檢查的結果差不多,
醫師提醒我一定要我好好清潔,說有機會可以讓蛀牙不再蛀進去。
約三個月後再追蹤。
就在拿完健保卡要離開的時候,
診所小姐告訴我,該牙齒(位)在109/11月補過了,
如果下次要補蛀牙,無法使用健保,要自費約3000元。
我查了一下健康存摺109/11的牙醫就醫紀錄,
上面紀錄:89010C後牙複合樹脂充填-三面
可是,該顆牙齒(位)從頭到尾都還在觀察,
還沒補過蛀牙。
請問:
1.我是否應該請A診所確認有誤植資料?
(承1,若是誤植,是否可以請A診所更新?)
2.還是說,109/11的檢查,就算是用掉健保的補牙?
以上,還請有經驗的人指點一下迷津。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