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一個長輩的例子,請大家姑且聽之。
男人是一個商人,妻子有三個小孩,長女、次子和么女。
就在長女大學時,男人外遇了。
長女很優秀,所以直接到外地讀書,後來又到美國工作,跟小三沒什麼接觸
而次子和么女因為還小,所以男人和小三之間牽扯不清時,他們全程參與。
後來妻子選擇大度容忍,讓小三進門,大家同住屋簷,
而小三也完全為這個家付出,賺的錢全部帶回當家用,
並且幫忙出次子和夭女的一切費用
甘願沒名沒份,出錢出力的待著,並且沒有生產。
後來妻子不知道為什麼,大約四十出頭就診斷癌症,很快就走了
小三理所當然站穩,繼續為這個家付出,但沒有登記
可以說次子和夭女後續的費用幾乎都是小三出的
也因為小三幾乎等同於幫忙養家,勞心勞力,因此三個兒女也都跟小三相處和睦
後來男人經商失敗,又想再博,就把小三十幾年的積蓄全部借光
沒想到又失敗,過不久,男人就走了,沒有留下任何遺產。
辦喪事時,一切都還平順。
只是喪事一結束,第一次的家庭會議由大姐主持,由三位兄弟姊妹共同決定
把這個等同於繼母的小三趕出去。
我永遠記得次子最後說的那句話:
我知道她為這個家付出很多,但我也會永遠記得,是她害死我媽。
爸爸在的時候,因為爸爸喜歡,所以就算了。
但既然爸爸走了,咱們恩怨兩清。
我最後聽到的消息是小三被趕出門的狀況
已經五十幾歲,沒有兒女可以靠,錢又被男人全部敗光。
從此以後再也沒有她的消息。
我與長女是好朋友,不知是幸還是不幸
斷斷續續聽了片面,只覺得真是警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