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壬] 壬歸 卷一 察用神之生剋第二

作者: jacklee1234 (jacklee)   2016-07-23 17:14:55
卷之一 提綱例約
察用神之生剋第二
[用神] 即初傳。
發用之神,主事之吉凶成敗,以旺化決之。
[旺化] 旺相休囚,生剋制化。
凡用在日上兩課,為外事,主遠,主去;用在辰上兩課,為內事,主近,主來。
用起上剋下,卑幼有災,事從外來,占利男子,兵利先起。
[例] 甲日甲上為申,申發用即為上剋下。下為內、為女、為後;上為外、為男、為先。
用起下賊上,尊長有危,事從內起,占利女人,兵利後應。
凡用得太歲,事在年中;用得月建,事在本月;用得旬首,事在本旬;用得節氣中立之首
,事在半月之內;用得本日之乾,事在本日之內;用得氣首,事在五日之內。
[節氣] 指二十四節氣。
[氣首] 也稱候首。一年有七十二候,為中國最早的結合天文、氣象、物候知識指導農事
活動的曆法。以五日為候,三候為氣,六氣為時,四時為歲,一年二十四節氣共七十二候

發用臨死,其事必止如木用而臨在午上也;發用臨敗,其事必敗;發用臨絕,事結、人信
至、病死;發用臨墓,事必隱晦。
[臨] 即脚下所踩。如寅發用,天盤寅下的地盤位置為午,木死於午,就是用神臨死地。
凡用神衝日、破日、刑日、害日,則自不安穩;用神衝辰、破辰、刑辰、害辰,則家不寧
靜。
[例] 初傳為申而日干為甲,甲寄寅,申衝寅,即用神衝日。
若用剋四課內之六親,即以言吉凶。如甲日,以土為財,四課內有土而用神寅卯剋去之,
則無財矣。課內本無其財,則不得言剋財,六親仿此。
凡用神下臨剋地,而上神又來墓用,謂之仰丘俯仇。上神即中傳,即用神之陰也。
[例] 寅發用,天盤寅臨地盤酉,地盤寅上為未(未也是中傳)。故寅上為墓神,下為剋地
。即為仰丘俯仇,也可謂進退維谷。
凡用神剋太歲,主歲中災;剋月建,主月內災;剋旬首,旬內災;剋日干,憂己身,主身
動及公訟;剋日支,憂妻妾卑下,及家內不安。剋占時,主心動憂驚;剋行年,謀事不成
;剋本命,命運顛倒。然須視其剋日剋年剋命之神,與日果為何類。若系日鬼,則為身災
;為日刑,則防刑責之災;帶驛馬天馬,則防車舟傾倒撲跌之災。帶血支血忌,則防血光
之災;帶官符病符,則防詞訟疾病之災;帶天鬼月厭,則魑魅怪異火燭之災。惟為財所剋
,則反利求財;日祿所剋,則反利干祿。惟刑剋兩字,為壬式關鍵。惟日干、行年、本命
,為己身化咎,而歲月旬,不過論其災發之歲月。
[太歲] 指年支。
[註] 惟為財所剋,則反利求財;日祿所剋,則反利干祿。這兩句指的是”用神”被財剋
,”用神”被日祿所剋。
凡用神得四時旺氣者,主有喜慶;用若臨於旺氣之上,為其所剋者,則主官非,旺氣所勝
憂縣官也;如春占用木則為旺氣,如用土臨木,則為旺氣所勝矣;憂縣官者,縣為守土之
官,古之諸侯也。氣旺當建,而有侯象,而謂之建侯也。用為建侯所勝,故有憂也。
[例] 初傳寅,在春季為旺,當其時也可能有喜慶之事。但若用神臨於旺氣之上,卻被其
所剋,如申月寅為初傳,寅下為申,申旺寅被其剋,則要小心官司,訴訟之事。
凡用神得四時相氣,為益財。如春占火用是也。用若臨於相氣之上,受其傷剋者,則主失
財。蓋相氣為四時子孫,生財之神也,故主益財。子孫之氣反來傷用,主失財。相氣所勝
憂錢財也。
[相氣] 旺者所生為相。
[益氣] 即生我之氣。
凡用神得四時死氣者,為絕滅。如春占土用是也。用若臨於死氣之上,受其傷剋者,則有
喪亡之憂。蓋死氣即是四時財神,財為養命之源,而反傷用;用,事之機也,其機如彼,
則無以養命矣。故曰死喪,死氣所勝憂死喪也。
[死氣] 被旺氣所剋者。如春季木旺,土發用。旺木剋土,故土為死氣。
[例] 春季初傳為子發用,子臨辰,辰為死氣又剋子水,此時要小心傷亡之事。
凡用神得四時囚氣,囚氣者,為敗壞。如春占金用是也。用若臨於囚氣之上,受其傷剋者
,則有刑獄之憂。蓋因囚氣即是官鬼,官與鬼,惟獄訟首畏之。臨於其地而受其所勝,能
無凶乎?囚氣所勝憂刑獄也。
[例] 春天木旺金囚。發用為寅,寅下為金。即使寅旺受囚氣(金)之剋也要小心刑獄之事

凡用神得四時休氣者,為敗壞;如春占水用日也。用若臨於休氣之上,受其傷剋,則有疾
病之憂。蓋休氣即是四時生神,生乃生身之本,而反傷用,則生無所恃,而敗壞隨之矣,
故憂疾病。休氣所勝憂疾病也。
[例] 春季子水為休氣。初傳為午,午臨子。午火受休氣所剋,要防疾病之事。
故曰:旺發言官事,妻財相氣論,死言喪禍至,囚動見官刑,休來憂疾病,諸家卦備陳。
若只以用神而言,而不論其所臨之地,則失之矣。乃有以日干求五氣,而不從四時者,謬
之甚也。
[註] 作者闡釋六壬論斷不能只看日干五氣,也要看用神在四時五氣所受的影響。
凡用神得相氣,為氣至,其事將來;宜占進取。用神得休氣,為氣謝,其事已往,宜占既
散。
[例] 春木旺,木生火,火為相氣。初傳為火,此時為氣至,代表所占之事即將發生。占
者要積極面對。但若初傳為水,此時水為休氣亦為氣謝,占者宜放棄。
凡日鬼為用,事敗憂生。若用神自臨剋地,則不能為災。
[例] 甲日初傳為申,申剋甲,申為日鬼,故所占之事恐有敗壞之憂。但若臨午地,午火
剋申金,申火自顧不瑕,逐無力剋甲,此時不以敗壞論。
凡日墓為用,凡事不發。若墓為用神下臨長生之地,則舊事再發。如甲乙日小吉為用,下
臨亥水之類是也。
[小吉] 小吉為支神對應的地支就是未,所以此處指未為用神。
[長生之地] 此處指的是用神下臨長生之地,而不是日干本身的長生之地。
凡日刑發用,百事不利;日衝日破發用,雖得必失;日害發用,凡事疑阻,得不償失。
凡空亡發用,為本身空,憂喜俱不成,托人多詐,聞事不實,求脫憂,未能脫,小事出旬
可望,大事終久難成。
凡日干之同類發用,事多兄弟,用若下臨剋地,則事不由己。
凡天官下生用神,為得道,得道多助,無所不宜。用神上生天官,為失道,失道者寡助,
所作者違礙。
[天官] 也就是天將。即貴人、騰蛇、朱雀、六合、勾陣、青龍、天空、白虎、大裳、玄
武、大陰、天后等十二天將。
凡用神下臨剋地,而天官又下剋之,則為夾剋,凡事逼迫,不由己身,吉不成吉,凶則大
凶,如功曹臨申發用,上乘白虎之類是也。
[功曹] 天神(支神)之一對應地支為寅。
[白虎] 天將(天官)之一,五行屬金。
凡用神下臨生地而天官又下生之,則為比和,吉事順美,凶事有救。如功曹臨亥發用,上
乘天后之類是也。
[功曹] 天神(支神)之一對應地支為寅。
[天后] 天將之一,五行屬水。
凡地盤剋用神,用神剋天官,為內戰,禍患難解,事從內起。天官剋用神,用神剋地盤,
為外戰,凶禍易解,事從外來。
凡用被下剋上,乘凶將,則凶動。若末能制剋用之神,可以反凶為吉。
[末] 即末傳。
凡用神空亡,而所謀不成,所憂易脫,其事不實,其人不來。
凡以用神與所臨之辰相因而言數目,如神后加未為用,子數九未數八,八九相因而為七十
二數之類是也;若發用作空,則當別取類之上下而因之。
[神后] 指與地支水對應的天神(也就是支神)。非指天后,天后是天將(天官)。
凡德神發用,事成凶散。
凡日辰之上見凶神惡煞,如日鬼日刑之類,而用能剋去之,則吉。
<<察用神之生剋第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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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uaugustus (桐桐)   2016-07-24 1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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