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
我目前的情況是,
我打算跟幾個朋友合作網站試水溫,
在一起合作之前,
目前我已經獨自完成7~8成(至少已經不是空談了),
後續打算大家繼續玩,
而目前在猶豫是否要先成立公司行號,
因為一開始沒有打算收費,
也不確定idea是否work,
所以合夥人之一是希望,
當有開始收費,
再去設立公司,
但是我個人是還蠻希望,
是先有公司, 合約或一個互信的機制再後續繼續合作,
不然我蠻怕後續會有糾紛或是意見衝突時不知該如何處裡,
畢竟口說無憑麻~
失敗反而我覺得不太會有糾紛(畢竟網站這種起手資本額很低),
那基本上股權的分配我希望是可以均分(或至少差距都在10%內),
所以想請問有在玩網路創業的
或是有合夥經驗的前輩們可以給我一點意見,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