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繳了很多 冤枉錢 但還是沒有學乖 還是搞不清楚..
請各位大大協助 我的一個頭兩個大 真的不懂..
個人從今年1月開始 設立了商號 所以從1月開始 健保繳$ 1709 ; 無勞保
但設立至今 因為種種原因停滯 根本沒有相關動作經營
我也只是掛名負責人 無員工
商號登記地址 改了多次 每改一次就要繳1000元
工商憑證也因為登記地址只要一更改 就作廢 工商憑證費用也要420元
(以上繳這麼多錢真是浪費)
但這個行號又需要保留(也許再幾個月 事情有轉機 會用到行號)
去年年底 我是掛在 區公所 健保繳$ 749 ;無勞保
去年年初 我是掛在 工會
每個月月會 400
健保 645
勞保 930
(我很懷疑 這樣保在工會 有比較划算嬤 一樣也是很貴)
現在我的疑問是... 因為我的商號還是需要保留 我是負責人
所以我健保勢必掛在商號 也就是依然要繳 1709元
但是我希望我要有勞保 未來老了才有勞保年金 我現在該怎麼做...
工會好像不能只保勞保 要"勞健合一"(就是要保的話 健保勞保都要在工會保)
我去哪裡 保勞保呢 又將會繳多少呢 只要是掛在自己商號下的 都很貴吧?
像是健保 負責人就要繳 1709元
跪求開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