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XPLUS (隨緣等新車)》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有一個問題想請教
: 本身在規劃創業,已進展到成立公司的階段
: 目前還不需要店面,也沒必要特地租辦公室
: 本魯在台北或新北市都有開店的朋友,店面自有、也是登記營業用。
: 如果我把營業登記掛在他們的店址
: 會給他們帶來額外的負擔或成本嗎?? 或風險??
: 我知道可能要做個招牌,就算人不在該地址辦公,還有會佔掉一個可用登記名額
: 其他還有嗎??
: (開口找朋友商量前,先有底,比較不會白目)
: PS:登記台北或新北有差嗎?? 資本額50萬而已
營業登記要屋主租借同意書,然後要有契約說明租金是多少,房東必須申報所得納稅。
如果租金明顯低於行情,或者是對方沒有誠實申報,那有被國稅局查稅罰款風險。
如果該地址已經有登記公司行號,然後對方公司再分租給你,那算是營利行為,
租金所得要納入對方公司的營收,對方公司還必須付多營業稅。
還有如果對方的公司或店面原本登記的營業項目沒有租屋相關項目,也可能被國稅局刁。
而且你新申請登記的公司,在國稅局那邊一定有資料,所以想躲也躲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