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營業登記對房東房客的影響
因下週就要和房東簽約(店面),故想了解一下現行稅法對房東房客的影響
而屋主的其他兩個店面,房客並無申請營業登記(無開立發票)
故無租賃稅(10%)和二代健保保費(2%)增加的問題
所以有下面三個問題
1.我希望能將店租拿來抵營業稅和營所稅,應該能抵吧?(月租四萬)
(因為好像店面非自住,商業營業用的話 就不能抵?)
2.若確定可抵免,假設月營業額以30萬計算
30萬的5%(營業稅)+17%(營所稅)=66000 30萬-4萬(月租金)=26萬
26萬的5%(營業稅)+17%(營所稅)=57200
等於每月可少繳66000-57200=8800的稅金
但房東每月要多繳4萬的租賃稅(10%)和二代健保保費(2%)=4800
也就是即使,我幫房東繳交多出來的租賃稅和二代健保,但我可以多抵扣稅額
我都還是比較划算?(8800-4800=4000 等於我每月可少繳4千的稅)
3.正常來說租賃稅(10%)和二代健保保費(2%),若租賃契約無特別註記
應該是房東要繳還是房客?
希望了解相關規定的板友可以幫忙解答 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