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看公平會對 C.upC+ 加盟處分

作者: franchisesir (法喬斯)   2014-11-10 15:54:33
上週(11/6)又有一個外帶飲料加盟業主 C.upC+ 被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公平會)處
以15萬罰鍰,主要理由是廣告不實與未充分揭露加盟資訊,這篇文章就是看看這個處分其
他加盟業主與加盟者可以從這個處分學到什麼。
[C.upC+ 背景資料]略
加盟總費用約100萬元(含加盟金5萬、保證金15萬及裝潢等)。
[公平會處分理由]
廣告不實
C.upC+ 於加盟展發放「100% 免加盟金」的廣告傳單,而加盟契約書第 5 條約定「乙方
(加盟者)簽訂本契約時,應支付甲方加盟金新台幣伍萬元」,且 C.upC+ 也承認確實向
加盟者收取加盟金,公平會因此認定廣告宣稱「100%免加盟金」顯與事實不符。
未充分揭露加盟資訊
根據公平會處分,C.upC+ 沒有充分完整揭露以下事項:
*加盟營運過程中之費用:例如各商品原物料之費用。
*商標權之權利內容與有效期限
*訓練指導之內容與方式
*所有縣(市)同一加盟體系上一年度解除
*終止契約比率之統計資料
*加盟經營關係之限制等加盟重要資訊:例如商品原物料供應廠商,及裝修工程廠商等名單
[對於其他加盟業主的啟示 (也可以當作加盟者加盟時要注意的事項)]
廣告不實部份,略
關於所有縣(市)同一加盟體系之數目及營業地址
如果細看公平會處分書,C.upC+ 其實有完整揭露:開始營運前之費用、加盟店所在營業
區域設置同一加盟體系之經營方案、所有縣(市)同一加盟體系之數目及營業地址、及加盟
契約變更、終止及解除之條件及處理方式等資訊。關於這幾項,其他加盟業主須注意到「
所有縣(市)同一加盟體系之數目及營業地址」,如果有新開或關掉的加盟店,如果來不及
提供書面資料給加盟者,至少要馬上更新在網路上,讓別人(特別是公平會)知道你沒有
刻意隱瞞(例如關掉的加盟店)。至少要讓加盟者可以算出來你目前有幾家店,哪個縣市
比較密集。
加盟營運過程中之費用與加盟經營關係之限制
如上述,C.upC+ 被認定沒充分揭露的部份不少,這篇文章挑三個來說:加盟營運過程中
之費用、商標權之權利內容與有效期限與加盟經營關係之限制。如果你是加盟總部的老闆
,只要你要求加盟店必須向你進的東西與合作的廠商,請提供每項必須向你進的東西之清
單(含價格),甚至,我認為最保險的話,只要加盟店可以從加盟總部買的東西(包括剪
刀、膠帶),都應該附上清單與價格(不用懷疑,有些加盟店為了開店,真的連剪刀與膠
帶都希望加盟總部幫他準備好)。
商標權之權利內容與有效期限
雖然C.upC+ 於加盟契約書第 6 條及第 7 條有約定「商標的使用方法」及「契約外使用
商標禁止」,但是「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之規範說明」,已經明確規定
應揭露「其權利內容、有效期限、授權使用範圍與各項限制條件。」所以加盟業主記得附
上有效期限。以商標為例,記得附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資料檢索服務 」可以查到
的資料,如商標種類、商品類別、案號、申請/優先權日、專用期間等。
還有,加盟經營關係之限制最常提到裝修工程廠商。加盟總部為了維持每家店舖看起來都
一樣,或是為了壓低直營店與加盟店裝潢費用(當然,也有加盟總部藉此賺一手),會指
定加盟店裝潢廠商。但是以加盟店或經濟理性第三人的角度出發,就會反問說:為什麼我
不能試著到市面上找其他廠商,這廠商可能是我更信任的,也可能是更便宜的?這對於加
盟店來說就是一種限制,建議加盟業主事先說清楚講明白,事先提供幾家裝潢廠商名單,
最好第一次洽談就書面提供,否則至少在簽約前十天提供。
[對於此處分還可以討論的地方]
在這處分書中,公平會提到C.upC+ 沒有充分揭露商品原物料供應廠商(處分書第 7 頁)
,就長期接觸產業來說,我認為這個地方有待討論(甚至不合理),在這邊先提出一個問
題:如果你是想複製 C.upC+ 的人(或競爭對手),這時候不就可以拿到供應廠商的資料
,藉此了解關鍵原料來源,取得(或搶下)這個原料來源?我想,這對於辛苦創立這品牌
的人造成很大的風險。
網誌詳細與標註重點版:
http://franchisesir.blogspot.tw/2014/11/cup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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