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稅籍登記

作者: Liszt970 (金聿晟記帳士)   2016-04-28 23:00:56
※ 引述《hank11202010 (阿爆)》之銘言:
: 關於稅籍登記
: 我想請問一下類似台南某米糕趴趴走這種攤販
: 跟高雄 窩窩手做蛋糕
: 這兩種都是騎著交通工具到處公園販賣的甜點或小吃
: 他們需要稅籍登記嗎?
: 還是要任何的什麼營業稅?
: 那如果是自家烘培不是到處擺攤的
: 但是透過網路販賣
: 這種呢?
阿爆您好,我只是小小的記帳士看到沒人回應你,就不請自來獻醜了。
按照商業登記法第5條第1款規定,攤販得免依該法申請商業登記。又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8款及第29條規定,肩挑負販沿街叫賣者銷售之貨物或勞務,得免徵營業稅並免辦營業登記。但對於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業人,因不屬肩挑負販沿街叫賣之範圍,依法仍應辦理營業登記及徵免營業稅。
簡單來說,只要是攤販沒有固定的營業地點就可以免申請營業登記,所以是否有「固定營業場所」就是是否要辦理登記的重點了。
當然營業登記之後就會有營業稅的問題,要做生意賺錢,政府當然也希望你多少能貢獻一點稅收。
若是透過網路販賣,需要依照你每月的營業額下去計算,每月營業額20萬以下都須計算「營利所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8萬以上就需稅籍登記),每月營業額20萬以上就一定要辦理營業登記,以免被檢舉或查獲而遭到補稅與處罰。
最後,今年網路拍賣交易是國稅局查核重點,所以大家還是去合法登記比較恰當喔。
若還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聯絡,可以搜尋Liszt970就有我的自介,謝謝大家^^
作者: lulenei (Lu)   2016-04-29 01:01:00
記帳士推一個
作者: airrooco (批批踢三星級潛水伕)   2016-04-29 21:46:00
小規模營業人是什麼都不用報嗎?
作者: yarico (yarico)   2016-04-30 01:22:00
小規模營業人要繳營業稅,營業額併入負責人的個人所得稅目前要繳的稅就這兩種
作者: airrooco (批批踢三星級潛水伕)   2016-04-30 13:21:00
.....這些法規真是疊床架屋阿....(嘆)可是我剛剛查了是免徵營業稅,營業額併入所得稅這樣~月營業8萬or4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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