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是這樣的
我以前在A商圈擺攤的同事,目前剛租了B夜市的攤位(我們以前就賣同樣的商品),才營
業一個星期。
會特別提AB兩地是因為客群不太一樣,等於他到B夜市是個全新的開始。
他是自己獨資的小攤(商品大概花了三萬左右、店租兩萬預付三個月、設備粗估一萬五以
內等等)
前幾天去看他的時候他跟我提,看我有沒有意願一起合作
不過他只是一個草創的想法,就是他做實體,我做網路,所以具體的合作形式完全沒有。
Ps.因為我目前在找工作當中,而他是全職攤販,我是希望這個合作是我的副業,我早上
還是會有一份正職工作)
想請問,如果以這種情況要合作,各位老闆有建議的合作方式嗎?
我的盲點在於利潤的分配,
因為就出力而言,他顧店面(開收攤+販售)、我經營網路(拍照+粉絲團經營+對帳+包裝
出貨)
這部分算是一人出一半的力,沒有太大的問題
但利潤要怎麼算呢?
網路跟實體利潤分開?實體的經營不管有無虧損都他的,網路商品是實體店鋪拿過來拍照
的,所以網路沒有貨本這個問題
然後網路部份(會有需要開fb廣告)不管盈虧都平分?但實體店舖也會推廣粉絲團,那這
樣也很奇怪,客戶導過來他反而要跟我對分
網路跟實體利潤如果一起算,那代表我要拿出他原本獨資一半的錢給他?可是他是全職攤
販,目前實體若是能賺錢,大概也只能一人溫飽,壞處是利潤對分後他可能會活不下
去,好處是有人幫他分擔風險,而網路的部份,我之前經營過網路,我認為打廣告有時要
花的錢不亞於一個月租金,若網路販售不好,那分的錢也是少的可憐。
我頭腦有點打結了,所以以上的兩個想法,可能會有盲點,是否佔了別人的便宜?
請各位幫我分析看看,或是提供更好的合作點子
因為我跟他之前都是自己獨資,所以沒有合作的經驗,請各位老闆開示!
追加問另一個問題,網路的經營是要全商品在網路都可以販售(架設網站&粉絲團)
還是網路以賣攤販舊貨或滯銷品為主(僅在fb販售)
哪個方式才是比較好的經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