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創業的股權分配

作者: xji4cj8 (帳號多人使用)   2016-07-04 15:21:50
閒聊一下
如果兩個一起長大的好朋友
甲是一個比較懂管理與銷售
乙是一個就是技術能力很強很強
甲企圖心比較重
乙就比較偏安一點 加上比較有脫世的言語...
如今甲想創業
乙不出資 甲出全資
甲完全不懂技術喔~~~~
乙還在一般公司上班中
甲希望乙可以在下班閒暇時間
幫忙技術開發跟整合
因為一開始也不敢大家馬上說都辭職
當然技術不是無償的
目前兩個方案
一種是直接付現金買斷技術
以後的維護跟增加另外付費給乙
另外一種就是技術入股
一般各位會給幾成持股呢?
因為乙就是只管開發技術
其他的美工 等等等等等等等的其餘雜項都不管
當然是甲乙都覺得可行的方案就可以
但是就是閒聊下
大家一般比較偏向哪種呢?
謝謝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6-07-04 15:53:00
技術不可替代性嗎? 不然一般出全資只是要技術 請人吧
作者: xji4cj8 (帳號多人使用)   2016-07-04 15:58:00
技術不可替代性嗎 是的 加上請人要是離職 就全垮了!
作者: JKZ (Jizz in my pants!)   2016-07-04 16:07:00
你是乙嗎?
作者: AirWinters (汪汪魚)   2016-07-04 16:25:00
讓乙技術入股是下策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4 16:27:00
乙偏安、不出資,還要下班時間才能處理技術問題…我說,甲自己開公司請技術人員就好了,要乙幹麻?
作者: yasionl (進來請開燈)   2016-07-04 16:32:00
甲完全不懂就想創業 也蠻屌的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6-07-04 16:36:00
這年頭有什麼技術是不可替代性的呢?
作者: kk3849c (James7711)   2016-07-04 16:38:00
和我狀況類似,我腳色是甲,目前對半分,但不建議這樣做,有可能被扯後腿
作者: h2o1125 (123)   2016-07-04 16:52:00
通常什麼都不會的人都會說自己專業是管理&&銷售 通常啦
作者: lonelytea (霸氣逼人)   2016-07-04 17:10:00
同意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4 17:12:00
做電商平台的「金主」實際上懂平台技術的也不多吧。
作者: xji4cj8 (帳號多人使用)   2016-07-04 17:59:00
其實我寫的很簡單 NaoGaTsu真的蠻專業 猜很準其實是要開發一套系統~~
作者: ofkp (ofkp)   2016-07-04 19:35:00
其實最重要的信任。你請人不一定會比較好。因為程式是良心事業。雖然一開始看起來都差不多。如果你已不信任。那就直接找人吧。不過我看板上幾個非非技術人的創業家,有滿多都沒下文的...最重要還是"信任"
作者: HiJimmy (å—¨ 吉米)   2016-07-04 20:04:00
基本的概念有嗎? 可以不會全部但是要有程式架構概念不然到時候會吵起來 甲:那麼簡單就這樣那樣 乙:你會你來
作者: lsp33 (LSP)   2016-07-04 20:12:00
假真的懂銷售嗎??
作者: cocold (嚴格武術訓練)   2016-07-04 20:39:00
付現金買斷技術吧....人永遠是最難搞的
作者: FBMaster (FB 大師)   2016-07-04 22:02:00
直接花錢買斷
作者: T50 (打不贏二二)   2016-07-04 23:32:00
付錢是最簡單的。純技術入股是最愚蠢的但是我身邊碰到做著創業夢的,都是邊付錢邊給股份。然後什麼都不會的那個要不斷地去找錢,不斷的調整方針,不斷地安撫技術人員。不過這種公式出來的名創業家,還是有很多人消失了
作者: yammy108 (烏拉拉)   2016-07-05 10:25:00
所以大家是建議技術方也要出資並依照資金比例分配股權嗎技術部份因2方各有專長與付出 就不計入股權分配的條件?
作者: isaian (isaian)   2016-07-05 10:40:00
直接付現金買斷對兩者有利 甲:得到技術 乙:上班之餘賺外快除非1.甲的資金不足 2.想要不出錢又可以得到技術(把問題留到後面引爆)
作者: typex (你看不到我啦啦啦)   2016-07-05 11:14:00
都說乙偏安了肯定不會出錢,若資金不足以買斷試著談抽傭金每賣一套乙方抽%幾這樣爾後要優化系統也不會推辭
作者: lsp33 (LSP)   2016-07-05 11:25:00
原PO 我怎麼看推文大家都是建議甲方出錢買斷乙方的技術您怎麼還會出現 建議技術方出資配股.....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6-07-05 11:26:00
要作電商平台不是只有乙會沒什麼不可替代性請人就好了 沒那麼複雜
作者: lsp33 (LSP)   2016-07-05 11:27:00
sorry我搞錯了 我以為yammy是原PO....
作者: byte (byte)   2016-07-05 11:30:00
板上想創業大多不是技術出生如果找錢跟基本技術架構都不會其實可以早先放棄創業需要技術 卻隨意找人跟外包除非你超懂技術不然出包善後就可以讓你辛苦創的公司收起來該給就要給 不然就是你自學起來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6-07-05 12:14:00
讓乙辭職,給薪水+股權就合理
作者: zeroxod (開心過好每一天)   2016-07-05 18:45:00
甲請找人做就好了。乙請放生他技術再強又怎樣,頂多當乙外包商而已,買斷技術=_>=不得不說,免費永遠是最貴的這個道理,套進去是一樣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7-05 19:14:00
契約外包總價,把規範寫好照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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