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uruyabe (ruruyabe)
2016-08-16 13:27:01大家好,最近因為老闆不打算繼續經營,所以問本來就在店裡當員工的我要不要頂下來。
經過評估之後決定頂讓,但老闆的意思是只需更換營利事業與商號負責人即可。
但我是不是還是請原店主先註銷我在創立新的會比較沒有風險呢?
原定9月開始變成我經營,如果現在開始跑流程大概需要多久時間?會來不及嗎?
想請問有經驗的板友幫幫忙~謝謝
作者:
s901807 ( Justin)
2016-08-16 15:05:00重新申請比較不會有問題!
直接重新登記,頂店面物件就好了。請個會計師處理,很便宜。
...風險很多阿 我是不清楚你在這個公司待多久 不是唱衰但我的確頂過一間店 單純的以為頂下來從零開始就好後續發生超多問題 請會計師事小 這簡單處理我是指更換登記等部份
作者:
Arens88 (Arens)
2016-08-16 16:52:00基本上獨資變更負責人實質等於舊行號結束,新行號成立不過除非要保留原行號名稱統編,不然還是建議新成立即可
作者: doriesw (Dories) 2016-08-16 19:58:00
建議開新的比較乾淨,商業登記資料齊全的話台中市政府一個小時即可完成,然後再辦理國稅局營業登記等…
作者: gn01816565 (大雨) 2016-08-16 21:37:00
先確定這間公司有沒有負債,或老闆有拿這間公司借款,還要看有沒有其他與外面的人或公司有合約,確定沒問題再移
作者:
ABBOBO (阿寶)
2016-08-16 21:50:00當然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