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工作室收到國稅局寄來的通知,要我帶相關文件去做登記,有些問題請教~
1.因工作室是在2樓,之前不知生意會如此能營業多久,沒去做營業登記,現在國稅局會
請我補繳嗎?(但剛開始沒賺什麼錢)
2.爬了相關討論,核定稅額是依路段.行業.坪數...去決定,但店在2樓來客數差一樓很多
,繳一樣的稅公平嗎?
3.第二年後和房東是口頭上並沒有寫租約,但去稅籍登記需要租約,該先和房東討論還是
直接去登記?很怕房東漲租金(此戶是自住住宅非營業住宅)
4.若未來核定還是得繳稅,但做生意生意不好時還是得繳嗎?(還有爸媽和小孩要養><)
先感謝前輩的回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