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開發新品的問題??

作者: yaomama (金銳商標事務所)   2016-10-29 16:05:01
a大
我在金銳商標事務所上班
簡單解惑一下
根據專利法第七條
受雇人於非職務上完成之發明、新型或設計,其專利申請權屬於受雇人。
是否為職務上發明的認定方式不是根據研發時間
而是職務工作內容和發明創造內容
基於本身派受工作之範圍內,所完成之發明,發明為其工作內容之一,也是執行職務之結果
簡單來說
朋友在甜品店開發的產品
因為是工作內容之一
根據上述法規解釋
應該很難說是朋友自己的發明
解套就是朋友在受僱期間
不是利用公司職務資源的相關發明
應該要書面通知雇用人
必要時還要說明怎麼製作的...
不過有個好事
如果朋友本身有這樣的甜點研發能力
應該離職了還是能持續產出
根據智慧財產局的專利檢索資料
跟甜品相關的發明專利、新型專利都有申請核准資訊
http://i.imgur.com/HwTaog7.jpg
http://i.imgur.com/GixqSNN.jpg
http://i.imgur.com/1J8UpcH.jpg
http://i.imgur.com/cdVj6Pa.jpg
http://i.imgur.com/RiyXFkU.jpg
新型只要有結構就可以申請 核准又快
若是配方、方法就是申請發明
進一步跟食品專利相關的文章
可以板上/搜尋之前我寫的
炸魷魚的專利~
https://goo.gl/qYpJ7x 傳送門
至於研發的產品要申請發明或新型
其實還可以考慮設計專利 費用較便宜
就是保護範圍不同
建議可以詢問信任的專利事務所
[email protected]/*
作者: kirry (kirry)   2016-10-29 17:20:00
熱心推
作者: yaomama (金銳商標事務所)   2016-10-29 19:23:00
對了這篇使用的App叫webpat,可以簡易檢索台灣專利,不過很像更新後就不能看專利內文有點可惜QQ,若需要自行檢索也可a我帳號yaomama,前面幾篇有檢索專利教學
作者: yaomama (金銳商標事務所)   2016-10-29 16:48:00
https://goo.gl/hgWsyX 食品專利還可看這篇~
作者: Avengers (伍佰再打玖哲)   2016-10-29 16:42:00
太棒了,我會這把篇給他參考,謝謝
作者: Accross (創業小莉絲)   2016-10-30 11:24:00
幫推
作者: pttnowash (不用洗)   2016-10-30 15:49:00
姚媽媽
作者: yaomama (金銳商標事務所)   2016-10-31 09:20:00
哩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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