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休假例假之新法案

作者: gentlwind (ㄉㄊ)   2016-12-07 09:03:37
半年後夢想確定成真了...(最後條文請見 http://udn.com/news/story/9636/2153038 )
想知道各位小規模事業的老闆如何因應
※ 引述《gentlwind (ㄉㄊ)》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story/9636/1792181
: 休息日加班費「加碼再加碼」
: 出勤前二個小時為「1+1+0.33」:原領月薪1/30 + 一日薪 + 0.33加成
: 第三小時起為「1+1+0.66」:原領月薪1/30 + 一日薪 + 0.66加成
: 例假日的算法 (非此新聞內容) http://web2.bola.taipei/cutweb/a2.asp
: 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不
: 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若因前揭原因有使勞工出勤者 ,該日應加倍給薪,且另應
: 給予勞工補休。(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0條)
: →若補休換錢就是三倍薪的意思
作者: super88168   2016-12-07 09:38:00
法治社會 依法行事即可
作者: typex (你看不到我啦啦啦)   2016-12-07 10:59:00
特休算這次修法後最麻煩的
作者: nunu1102 (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2016-12-07 11:49:00
老實說,我真的看不懂這次的法條,有好心人可以講解的嗎
作者: TOCIBS (馬的妳不可思議)   2016-12-07 15:01:00
也看不太懂,尤其是不解為什麼可以吵那麼久,搞得很沒效率又亂哄哄的
作者: jojoliu (承承)   2016-12-08 02:27:00
就是請少人給高一點錢,如果不能負擔就是產品價位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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