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116900 (阿鴻)》之銘言:
: 狀況如下:
: 老闆+我(兩人公司)
: 帳目方面有額外請會計事務所
: 老闆家裡有很多房子在租人且他爸爸也有在投資生意(家裡的人好像都有開公司)
: 公司狀況:
: 幾乎沒生意
: 老闆也沒再找生意
: 在這間公司待了7年可以說都是虧錢
: 請問這種狀況請一個員工來抵稅就算沒生意也划算嗎
: 謝謝
公司用來洗錢 營所稅17%會比個人綜所稅20%(117萬以上收入-200萬)以上來的划算一點
你看到的帳目虧錢 可能只是個假帳 另外有老闆自己看的帳目
對於公司的成本
(3萬x13~14個月)x1.5=整年度勞健保跟薪資成本 應該不到百萬
加上記帳 兩套帳最多收個5000吧 一年也不過六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