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代購商品打統編後,發票稅額要怎麼寫?

作者: Artlanis (媽~妳看他啦!)   2017-11-24 15:34:28
各位好
我幫客戶代購商品,並收安裝與服務費
代購商品已經打過客戶的統編了,此時要開發票時應該怎麼開呢?
A.將總額相加,計算5%稅額
代購商品 500
服務費 100
合計 600
稅額 30
總計 630
B.僅計算服務費的部份,再將代購的發票給客戶請款
服務費 100
稅額 5
總計 105
請問我應該用哪種狀況呢?
作者: Liszt970 (金聿晟記帳士)   2017-11-24 16:06:00
B,你主要是提供服務賺取佣金!不用把商品金額列入
作者: Artlanis (媽~妳看他啦!)   2017-11-24 17:20:00
感謝!
作者: Arens88 (Arens)   2017-11-25 10:50:00
要看你是「受託代購」還是「代收轉付」,這在營業稅法是不同的,前者要開全額(供應商發票開給你),後者才是B
作者: cooljoan520 (我是一隻潛水的魚)   2017-11-25 13:57:00
如果有開發票為何不問自己的會計師或記帳士事務所?他們一定最清楚公司型態,在版上問錯了誰負責?他們回答錯了至少找的到人負責!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7-11-25 15:31:00
跑腿購物幫開客戶發票再請款,那營業稅就不關你的事了
作者: emma5158 (emma)   2017-11-25 20:28:00
B,因為買的物品己打對方統編了,只要列服務費就好
作者: illori (世界真奇妙)   2017-11-28 09:29:00
我是比較建議,將您的商業模式畫下來,您自己或委由您的會計師,去跟國稅局的管區討論溝通,會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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