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大您好
我是版上常駐金銳商標事務所鄉民
本篇文章以我蠻喜歡吃的阿官火鍋為例子
其實品牌名稱跟公司名不一定會相同
就像阿官火鍋系列品牌
有元手壽司,有阿官火鍋,還有譚英雄
http://i.imgur.com/RhmDd5N.jpg
http://i.imgur.com/UaLRZXd.jpg
http://i.imgur.com/8qrLVs4.jpg
不論您公司名稱是阿官有限公司
還是阿官國際餐飲有限公司
還是香港阿官火鍋店
您都還是可以只是用您個人名義持有商標權
http://i.imgur.com/ADdmTXu.jpg
有的創業者思考的是用公司區隔經營方向
例如A公司是哪幾間分店
B公司則負責品牌授權
當您的產業做大了
其實也不見得只有一個公司
也有可能只有一間公司
但所有的品牌商標權都是登記在您個人名下
提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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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00468 ()》之銘言:
: 想請問各位,
: 通常成立公司與成立品牌的名稱會相同嗎?
: 不太確定在各方面的評估之下應該要相同或是不同比較好?
: 各方面是指:口碑建立/分散風險/查稅/多角化經營...
: 我的思考: 品牌經營:確定走向的話應該要同名
: 分散風險:是指如果剛好因為什麼原因其中一者受到波及而有負面評價時,
: 至少另一者不會一google就一起中標
: 查稅:沒有概念, 不知道同名是不是容易被各種放大追討
: 多角化經營:不同名稱是否會更利於操作
: 以上, 不知道思考方向是否正確或是多慮
: 其他: 待有經驗前輩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