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大,分享如下
我是金銳商標事務所版上常駐鄉民
http://i.imgur.com/I6y5lY3.jpg
http://i.imgur.com/Car2Q6K.jpg
台灣第一味我覺得他們大吉嶺奶茶挺好喝的
因此舉他們家為例
因為台灣是地名、
第一味是自我標榜性質的文字
(也就是其他業者可能廣告行銷會用到的文字,例如高手、達人、第一這些詞都是)
剛好他們品牌名稱都是需要「聲明不專用的」
也就是沒辦法主張商標權的文字
所以他們就直的招牌、橫的招牌
各種可能出現logo的方式都提出商標的申請
再加上餐飲業申請會建議將
29奶類、30茶類、32果汁類和35飲料零售與43餐廳飲料店類申請專用
因此就可以看到他們申請案為數眾多
http://i.imgur.com/J7Tj0Fq.jpg
再來舉一個文具店第二把交椅的案子
(第一把是我客戶..)
他們很激烈的把各種數字相乘的可能都申請了專用
因為阿拉伯數字其實是識別性比較低的文字
為了避免消費者混淆誤認
這樣的申請方式應該算是合理
最後再舉一個餐廳,大家比較耳熟能詳
有一次我先生說好久沒吃好一點了
就帶我來吃這家...
http://i.imgur.com/QPbxOAO.jpg
為了鞏固三媽臭臭鍋的著名商標地位
大媽、二媽、新的舊的都被三媽臭臭鍋有限公司註冊了
因為商標認定是只要近似就是侵權
綜合判斷整體外觀、讀音、字義以及銷售時是不是會陳列在一起等等原因
因此多申請的商標態樣和商標類別肯定會讓商標權人取得更完整的保護
https://www.facebook.com/GK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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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報告完畢~
※ 引述《butcher666 (挖哈哈哈哈哈哈哈)》之銘言:
: 我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搜尋商一些名店的註冊商標
: 發現
: 他們都申請好幾個註冊商標
: 這是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