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用email去開發客戶 會踩到個資法的紅線嘛

作者: TPPCMAN (e?▄?▄?▄?▄?▄)   2018-09-03 00:02:38
之前加入一個 社團
其中一位團員說 他的老闆以前有請人在街頭發小禮物 (文具小物)
若是路人願意回答一些問題 且 留下簡單個資
(姓名 手機 地址 年齡 mail 職業類別 )
就將文具小物 送給路人
而工讀生在路人填完個資後 還會依照 目視觀感另外備註
如果 整理了以前的這些問券個資
用來寄電子廣告信行銷
假設現在 有一個工具組 它的目標客戶是20~50歲的男性
那由問券資料庫中 篩選出 年齡 20~50的男性
就把工具組的電子DM資料與商品介紹網址 寄過去
內容完全沒有提到客戶任何條件 『 年齡 性別 』
那這樣的電子DM 有無違反個資法 ??
以上請教一下
作者: yesman1214 (禮品找我)   2018-09-03 02:00:00
遇到這種廣告信直接建立規則封鎖住,尤其是做b2b的,會用廣告信件軟體做開發的,沒有合作的必要。會合作的,都是客戶按規矩用公司信箱,正常介紹你個資當然有違法
作者: jamo (hi)   2018-09-03 10:07:00
按你上述使用,要閃過個資法很簡單,不要自曝弱點自找牆撞應對正確即可,難點其實在如何大量發 email ,第一可以讓你亂發廣告信的郵件主機就不找好,第二亂發後要怎麼不被封不被擋也是很難以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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