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本版不為發文者背書,找尋頂讓物件請自行查證斟酌(本行不可刪)
1.頂讓物件/生財器具:攝影業商號/經營項目:藝文/攝影業
地區:新北新莊區
2.頂讓金額:40萬(含生財器具攝影器材組)
3.聯絡方式: 站內信
其 他:公司已成立五年以上,稅籍完整,可開發票,可作標案。擁有公立機關私立企
業標案履歷豐富
請注意,本版不為發文者背書,需要找尋頂讓物件請自行查證斟酌(本行不可刪)
其 他:去年開始身體不適,沒辦法再接案,想過要結束清算處分掉公司,但是又覺得
經營那麼久了可惜,希望同業不想再多花錢去調發票,如果你需要一個可標標案可開發票
的商號,可站內信聯絡,只頂商號無需器材也可。誠可議。我的商號擁有良好履歷,讓您
在作標案時增加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