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備好,
小弟目前正在籌備開設咖啡廳,
地點使用分區為商三特。
最近看到一些同業因位於住宅區,
且臨路不足8米,而遭檢舉。
去查了"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
商三的項目中只有娛樂業(飲酒店、夜店)、特種服務業等,
沒有住宅區內的日常零售業。
因小弟找的點為商3、臨路寬為6米,
不知適用的法規為何?
如果不合法,就必須重新再找點,
初期投入的工程費用跟押金勢必就放水流了。
大環境對創業真的不友善,
法條繁多,名詞混亂。
台北市區住商混合、小巷弄多,大馬路上又租金昂貴。
雖說依法行政是好的,但也是要依現況做調整變通才是。
期許已創業的前輩生意都能越來越好,
創業中的版友也都能順利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