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關於開店成本攤提的部分

作者: iamlegend188 (熱血棒球兒~)   2019-08-07 08:16:34
小弟和朋友合開了一間早午餐店
開店前就犯了一個錯,沒有把彼此之間的關係白紙黑字寫清楚
導致目前遇到一個困境
目前的狀況是
當初開店進貨裝潢成本全是朋友出的
我只有開店後負責掌廚,因為朋友完全不懂廚藝
當初朋友是說他是投資,實際經營和店面的所有權屬於我,只有每個月盈餘分紅部分
但是目前每個月帳裡面都會有一個攤提30000的項目支出,等於朋友每個月會先拿30000營
收走(朋友負責管帳)
這個部分不曉得合不合理
我的理解是
攤提這個概念應該是針對店面的所有權人而言,也就是是老闆的成本,當然需要回本
但今天朋友是投資角色,每個月拿回投資本金不是感覺怪怪的嗎?
想請問我們是哪邊出了問題
作者: sam1234580 (人不腦包枉少年)   2019-08-07 09:13:00
看你們當初怎麼約定的 不過乍看之下朋友拿錢很合理
作者: agunnm (轉角卡到陰)   2019-08-07 09:18:00
可能他的想法是借你錢開店,每月拿回本利,如果是這樣,看償還時間跟是否需要分紅
作者: keshiaolann (麵包)   2019-08-07 09:22:00
感覺寫的沒有很清楚 但最好重新白紙黑字寫清楚 不然之後問題會很多
作者: dog0117 (感動自己再感動別人)   2019-08-07 09:35:00
要看3萬是本加利還是本金可以先談好。我們投資的有攤好說2年內本金還完。投資獲利就看營業狀況
作者: woo5566 (無五五六六)   2019-08-07 10:51:00
一個出技術一個出資本,你領薪水他拿攤提,分紅一起分,哪裡不公平了?
作者: mrdi (迪泡)   2019-08-07 11:40:00
合理銀行借你錢,不管你賺不賺錢每個月都要繳貸款阿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9-08-07 11:59:00
合不合理要看性質是股東還是債權人,還是新穎的可轉換公司債(誤),權利義務各有不同.股東就是可以分紅,倒了資本泡湯.債權人就是倒了你還欠他債,但你多賺他也沒得分.至於新穎的可轉換公司債,雖然我是純粹開玩笑的,但我感覺你真的會被玩成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條件隨他說
作者: jfw616 (jj)   2019-08-07 12:21:00
合理...但是絕對來得及補救以及繼續當好朋友跟他說要拿到什麼時候...之後如何分但是到期之後..應該就換你翻臉了到時你會覺得朋友什麼都沒做..有錢分心裡不平衡我建議你趕快聘請廚師別人做..你當管理職然後想辦法擴大規模...連鎖店
作者: paul1201 (台北的學生)   2019-08-07 15:11:00
其實看起來滿像他是老闆,你是他請的店長,如果是這樣的話,就非常合理。
作者: doctorjp (路人)   2019-08-07 20:10:00
你一毛錢都沒出,當然是他說了算話阿你朋友有勇氣承擔300萬收不回來的風險,你好像不用承擔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19-08-08 14:12:00
你馬上去借錢還他300萬,之前的攤抵就當利息,這樣事情就解決了。300萬全部他投資,他風險更大吧!你有簽至少你要做五年才能不做的合約嗎?沒有的話我覺得他是好人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9-08-08 14:43:00
到底是從哪裏看到300萬? 明明是85萬 XD
作者: aahhaa (.)   2019-08-08 22:23:00
乍看之下合理阿 重談吧 了不起離開 你也沒損失
作者: TOCIBS (馬的妳不可思議)   2019-08-09 16:52:00
就他是出資老闆,而你是聘的店長,享分紅而已
作者: animara (誰是衣莎杜)   2019-08-19 01:06:00
那其它成本由誰負擔呢?房租水電人事宣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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