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aping (())
2019-11-01 14:02:00第一點同意, 但第二/三點和我的經驗不符 XD第二點, 我反而要說: 不要怕沒有創新, 老方法實實在在的做, 只要市場有空間, 有信任你的初始客戶, 自然可以站穩第三點, 不合夥有優點, 但合夥不一定是洪水猛獸,我的公司與合夥人談好各自己的區間, 不要有佔人便宜的心態, 雙方確認好彼此要的和做的是什麼, 一樣也穩定經營了許多年不過要謹記: 合夥人不是朋友, 不用推心置腹, 公事公辦清清楚楚, 經營才會穩定長久還有一點: 隨時做好拆夥的準備要隨時拆夥都沒問題, 心裡很清楚白紙黑字有那些東西, 怎麼算, 讓雙方隨時都能好聚好散, 然後拆夥就一個是否必要的問題而已, 就我和我合夥人而言, 目前實在沒有拆夥必要而且我們以利潤中心制的方式合作, 兩邊擴展業務都有互相拉抬到的效果, 利大於弊, 於是就一直合作愉快這麼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