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小弟目前是獨資開店
因為是獨自一人,對於拆夥問題也沒很清楚
所以幫朋友上來問問,希望能得到解答。
朋友目前的情況如下:
公司設立獨資(負責人為朋友),但私底下有合夥人。
目前營運半年的餐飲業,因為某些做事方式
以及經營理念不合,進而有拆夥的想法。
朋友說也可以把店賣給他,他再去其他地方開業。但不確定對方是否有購買意願。
朋友想問的是:
1.若要拆夥,第一步應該怎麼做?
2.若朋友還想繼續經營,需要買下合夥人的股份嗎?
3.朋友公司目前週轉金是不足當初設定的數字,但朋友不是沒錢,只是不想拿出來。
這樣可以用公司破產的名義來清算,再用算出來的數字跟合夥人購買股份繼續經營嗎?
或是前輩有更好的建議,我都可以轉達給朋友!
希望能替朋友解惑。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