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開了一家麵線店
生意不錯 扣除老闆本身人力
有雇用6位員工
薪資福利不錯 每位平均月領4萬以上
只算食材瓦斯製作成本
利潤我假定7成
月營收約60萬
毛利:42萬
房租:3萬
人事薪資: 24萬
扣除人事房租 利潤15萬元
請問我這種算法有遺漏甚麼概念嗎??
如果東西好吃 其實不用擔心員工請太多?? 薪資占比太高
反而可以創造更多收益??
因為老一輩的人經營餐飲
都很在意員工請太多 很怕員工薪水把利潤都侵蝕光
所以多半都自己做 不然就是把員工1人當2人用
但前幾天聽到這例子
好像不是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