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想法分享:1、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是兩個不同的東西,所以網路上看到的租購都是給有足夠收入的公司,就是你看到的發票上的5%營業稅;另外你的汽車價值600萬,目前都有折抵上限好像是250萬(購買部分),但問題是股利所得都已經是免稅所得了,哪來收入?除非你老婆的網購是以公司名義經營,但30萬看起來開公司也不划算;2、薪資所得怎麼躲都躲不掉,但累計薪資產生的財產所得可轉變為海外所得,比方說改買美股作為資產配置。目前你有穩定薪資也不需要太多現金流;3、稅的申報問題三種方式,前提都是確認所得項目及類別(包含妻子)1、夫妻報稅方式(合併、薪資分開、各類所得分開)2、股利所得採分離課稅(28%)3、搭配第一種把股票過戶到妻子重新試算4、改變股利所得性質(改投資海外標的變為海外所得補充一點,開公司只是延緩課稅並非不用繳稅。每年還有加徵未分配盈餘稅5%,你錢到時候要用只有兩個方式:1、股利分配(但個人就需要課稅)2、以費用類報支(但個人就有xx所得,至於直接領取公司戶頭使用(如果股東只有你一個人,也很難說哪天不會有事情...XD事務所的資訊網路一堆
https://dailylightcpa.com/business-registration/investment_company/另外再提醒,假設你是股東自己一直接提領公司帳戶使用而未列作費用,往後遺產也是問題,會變成一個空有帳面價值的公司但實際上沒有金流可以繳交遺產稅的囧境...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