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
關於最近5/1剛上路的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強制雇主納保員工的規定
有2~10萬罰則
小弟家裡是一般5~6人的早餐店
員工大部分是自家人
但還是有2~3人外聘的外人
不管自家人還是員工都是領日薪或時薪
目前沒有申請行號
看到這法規新上路時
有些疑問是
1. 沒有行號的雇主能替自家員工納保嗎?
2. 如果申請行號且幫員工納保職災保險的話,是不是也需同時加保勞保及健保?
目前想幫家裡評估怎麼處理成本不會飆高太多,但真的又一知半解,請問有高手能簡單解
惑,願意分享目前市面上大概的做法都是如何呢?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