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小弟預計於月底進行公司登記。
公司初期打算以,食品的進出口貿易,做
為主要的公司業務。但未來不排除會在台灣做一些簡單的食品加工或是分檢包裝。
因此在公司名稱預查的時候零零總總勾選了27項的營業項目。
(進出口、零售、批發….還有食品製造)
但目前小弟預計要登記的住家地址,地目是屬於住宅區。
因此小弟在想,我在正式申請公司登記的時候是否要把「製造類別」的相關項目刪掉,只留下進出口以及批發零售相關的項目。
同時我也不確定,住宅區是不是能夠登記為公司住址。(即是只剩下進出口、以及零售、批發等等項目)
不過身邊的朋友都把公司登記在住家,好像也沒什麼問題。
我又在網路上查到,如果地目與實際用途不同又好像有罰則。
請大家幫幫忙,這個問題實在是困擾我很久了。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