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是深夜所以紅綠燈都滅了。
由於路上都沒人所以雙方都沒有在十字路口注意車子,過了停等線才發現對方的存在引發
車禍。
汽車是由北向南,我騎摩托車由東向西,當下我摩托車被噴飛,我留在原地,後腦杓 尾
椎 多處擦傷,當下被送急診。
事實:我是閃紅燈,對方閃黃燈,雙方車速都差不多在4,50
http://i.imgur.com/3VURnGg.jpg
http://i.imgur.com/K4gXiiU.jpg
問題:雙方的責任負責權重大概是怎樣?
以及當下有做筆錄,之後談攏之後要去銷案嗎?
我該怎麼做比較恰當,希望有經驗的大大可以給提示 謝謝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