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三重力行路地下道

作者: dark860108 (milktea)   2017-01-22 15:12:08
1/19當晚約莫11.35分
我從三重商工往三和路方向,
行經地下道一上來要經過十字路口的時候
(力行路與永福街口)
發現對方機車對相道要左轉
但是我常騎那邊我知道機車要待轉
所以我按喇叭告訴他我要過
但是他聽到喇叭卻還是硬要轉
當下我只好往右拉開 但是還是撞上去了
當下我直接報警也叫了救護車
我手當下也蠻痛的
所以我就堅持要去醫院
因為新北市如果沒去醫院就不是交通隊處理了
到了醫院照x光包紮之後做筆錄
筆錄當下我有跟他說我按你喇叭你還往前硬要轉彎,我跟警察說我當時錶速約40-50
我的車比較嚴重,對方人完全沒事
因為我往旁邊拉應該是我先摔車了
之後才撞上,
我只憑我印象到底怎麼撞我也不知道
警察很快就來我很快就上車走了
目前確定就是我是直行對方是對向沒有待轉
也是機車,人沒受傷,對方有第三責任
我也有
我想問我到底該跟對方要賠償什麼
我原本下禮拜有工作都無法工作了
車子拖去我認識的車行也還沒估價
當天穿了一件原價上萬的風衣
才剛買一個禮拜
發票我也有留著
我也沒想大開口但我認為我該拿就要拿
對方當下都沒關心我蠻傻眼
比我年輕一歲才19 當下他一些8+9朋友很快就到了
我覺得傻眼,是後來他爸媽來我才覺得態度比較好
目前也還沒有交涉
又因為剛好要接近過年了
覺得很衰
我想問一下這樣對方有可能全責嗎
然後我想跟對方要的金額以下是我條列
希望版友幫忙過目
1.車子的維修
2.我上班的薪水
3.醫藥費
4.當天穿的外套就這樣....
現在尷尬的是我工作是在我姐夫的自助餐打工
一天10小時 一天1200 每天現領
那邊沒有我工作的勞健保紀錄
因為有點算臨時工
我想問我可以請姐夫幫我看什麼證明 好讓我有證據證明工作,然後那個證明是保險公司
可以認可的
因為姐夫也只是店長,是台北市連鎖自助餐,也沒有發票,幹嘛的
只是我每天領錢是有簽名有一張代理員工的證明
只是我沒有真實的上班天數
都是我跟姐夫說什麼時候上班就去
也只有這個寒假
我們原本說好的日期大約還剩12天
我也想問還有什麼賠償可以要嗎....?
雖然後來醫生跟我說我手沒有骨折
只有擦傷還有膝蓋這樣...
那我想問這樣提告有需要嗎
我認為整筆金額不會超過10萬
但對方保險有可能理賠那麼多嗎?
那萬一對方不要我要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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