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號時
在加油站的入口處發生車禍
我車輛在右側(外線車道) 準備右轉
對方車輛在我左側(車道不明) 右轉
當時的行車紀錄器畫面
https://youtu.be/LMS-GgizAtM
鐵灰色是對方車輛 Volvo S60
對方車主報警
隔天有來訊通知他的修車估價
原廠報價是25000
一般保養場報價是15000上下
請我賠給他5000
我覺得我沒有錯 路權應該是我的
(人之常情 都覺得自己沒錯)
回絕 並告知對方我還沒有去估價
(車子今年3月份才從原廠烤漆出來 再回去應該會比較便宜吧..)
對方後來連絡
他有諮詢律師
說我是違規停車 之後開車撞對方
所以我沒有路權
不然各自負擔自己的修車費用好了
現在是想請問大家
我那個狀況真的是律師說的
我違規停車
等對方車輛行駛至2/3之後
我再開車撞對方車輛
所以過失責任在我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