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BJMVP06 (newdivide20110)
2018-01-17 10:32:38各位版大好
小弟我第一次在這發文
上個月月底我騎車在一條T字型路口要左轉
對方休旅車也要左轉 我停車禮讓他先走
結果他左轉過來直接撞我車頭 經過醫生診斷後
必需休養三個禮拜 當昂
後來分析報告出來 我查無肇事原因
我要求對方賠償車損跟薪損
他說他只有強制險沒有其他保險
事故後對方有來我家探病 當時我因為想簡單了事所以口頭協議三萬和解
後來他要求我出示薪資證明等等相關資料給他 而且要求要申請調解委員會
之後我申請單據一條一條算給他後是四萬
我跟對方說 當初因為想簡單了事不想申請單據有的沒的 所以私下和解三萬
但是現在有調解委員會 而且單據也都實在 我也沒有要佔你便宜 但我也不想吃虧
後來我們家人說 萬一第一次調解不成立 還會拖到第二次第三次 到時候半年追訴期就過
了
現在他要求我給他診斷證明 休假證明 然後又一直打聽我在哪上班 他說他要請保險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