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28歲法律碩士四年級畢業
碩士畢業太高興 和研究室同學去慶祝
喝了有點多 不想麻煩他人 也沒有大眾運輸可以選擇
就自己騎車回家
結果在路上遇到酒測臨檢 就被以公共危險罪上銬移送
我覺得還滿丟臉的 和一群酒駕 吸毒 小偷關在小房間
雖然最後是易科罰金+緩刑
但是我認為還是判太重
我只是酒駕 沒有犯法 沒有車禍 沒有超速 沒有闖紅燈
判斷力事實上也沒有下降
為何要給一個法碩士緩刑呢?
大家都知道法碩士考司法官看的是前案紀錄表不是前科
那法碩士就一輩子就不用報名司法官考試了
所以 我認為在判斷力沒有影響+沒有出事的情形下
不應該刑事處罰 而是要用行政罰即可
大家是不是認為刑法對酒駕處罰太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