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5/11日的晚上10點多,我行人去外面買了晚餐完之後要走回家,我走在斑馬線
上,四周沒什麼人,我在綠燈過馬路的時候,被一輛9人座的車轉彎完全沒有減速直接撞
飛,被撞飛之前車子大約到我面前50公分我才有反應到,腦子裡的念頭是,幹!死定了。
被撞飛了大約一兩公尺,手機,拖鞋,身上的鑰匙全部飛出去,躺在馬路中間,肇事車主
(以下簡稱A)完全沒有要下車查看的意思,車窗也一直關著,我當下對著A大喊:現在是
綠燈欸,我很痛,但A完全沒有反應,也不開車窗,我當下就趕快先去旁邊路口不要站在
馬路上,這之間我也持續的喊A,但A還是一樣完全停在原地,之後就開走了?!?
事後我就先趕快回家擦藥,事發當地離我家大約5分鐘,之後就跟女友一起去警察局報案
(可能有人會問說你當下為什麼不報警把他攔下來,但當下的情況是我真的嚇傻了,完全
大腦空白,全身又很痛台灣躺在馬路中間,第一反應就是看自己手腳有沒有骨折,之後趕
快離開馬路中間,完全沒有心思想到報警,而且我的電話也噴飛了好幾公尺,後面才找到
)到警局後,警察大哥們都很熱心,幫我們調閱了監視器,這時候我才看到畫面中,我是
直接被撞飛出去,也取得了車牌號碼,打電話通知A來警局,大約過了快1小時,A才來警
察局(後來看他住的地方離警局差不多10分鐘而已)並且臉全紅,全身酒氣,講話都大舌
頭不清不楚,很明顯是喝了酒,於是警察大哥就直接問他,你喝了多少,他說他出了車禍
回家,洗了澡,吃了晚餐,喝了酒在睡覺。當下我們就知道A肇事的時候為什麼不下車也
死不開車窗了,因為他有喝酒!!!警察大哥也是跟我們說他一定是酒駕,但由於我在當
下案發現場沒有報警攔下他,他也沒有留下來報案,所以事後雖然他很明顯就是酒駕,但
也沒有辦法控告他這個酒駕的罪名。 這邊呼籲一下大家,遇到車禍的當下一定要打電
話報警!
之後做筆錄A的態度也非常非常的惡劣,一直重複著這些話,喔這又沒什麼,這些小事啦
,不然我叫救護車送你去醫院,哎呀這沒事啦諸如此類,令人氣憤的一句道歉都沒有,當
下我們就非常生氣的問A,你撞到人完全不覺得有什麼問題,不用查看,不用留下資料,
還可以回家洗澡吃飯喝酒睡覺?!!A也是持續的搖頭裝沒事,警察大哥都有點看不下去
的兇他,但他還是一樣的態度,之後再等待做筆錄的時候,甚至直接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
!
由於他的態度實在太過惡劣,並且完全沒有任何悔意,決定起訴他,警察大哥是說他是過
失傷人+肇事逃逸,於是就先做了筆錄等待傳票。
這段時間常常做惡夢,因為被撞的事發地就在我住的地方前面,是一條大幹道,每天都必
須經過,去哪都會走繞不開,常常經過的時候都覺得全身發冷,很害怕會不會走在馬路上
又莫名的被撞飛。外傷的部分,由於我平常有健身稍微壯碩一點,跟我被撞的前一秒有稍
微反應,飛出去的時候有用手撐地,所以骨頭錯位,瘀青,跟破皮,沒有更嚴重的骨折或
是內出血。且每次回想當時的情況,就覺得A一定是慣犯,因為事後查了他的資料,他的
辦公室就在事發地旁邊,那如果他今天撞到的是我女友,或是隨便一位年長者,那就一定
是骨折或是更嚴重的傷情,所以覺得一定要給A一個嚴重的教訓,避免他之後再做出這樣
的事情。
今天下午收到傳票去了偵查庭,其實當下本來內心有點掙扎,不知道要跟他和解還是要堅
持告訴到底,家人以及朋友全部都是支持一定要告,因為酒駕這種事情以及他後續的態度
太惡劣,我本人是想說看一下他的態度以及有沒有悔意再決定,但接下來發生的事就是最
令我生氣的部分!
首先就是書記官確認了一些基本資料等等,之後闡述事情經過,並且詢問對於當初在派出
所所做的筆錄,監視器,肇事車況圖(有點忘記全名,就是當初在派出所調閱完監視器以
後警察大哥會畫一個當時的路以及車禍發生地點的簡易圖)等等有沒有異議,說方都說沒
有,這時書記官就問了我有沒有跟A聯繫,要調解,我說我完全沒有他的資料,因為他逃
逸了並且我也沒有意願跟他調解,這時候換到A的論述部分了,他的論述真的讓我大開眼
界並且氣到不行,A首先跟書記官說,沒有感覺撞到我。本人180公分,95公斤,你把我這
麼大隻的人撞飛了一兩公尺然後說沒看到?之後A更是開始一些很奇耙並且自打臉的聲明
,接下來書記官問說,那撞到人,為什麼不查看以及關心,A說他看到我自己走到旁邊以
為我沒事,而且也沒有叫他,但前面不是說沒感覺撞到我嗎 怎麼還能以爲我沒事,不
然是撞到鬼嗎?這時候我已經氣炸了,我說是因為你從頭到尾沒有開車窗,也不下車,不
是我沒有叫你,書記官感覺也有一點傻眼,之後問他罪名的部分,罪名1過失傷人,問他
認不認,A說:喔,有,不小心傷到了一下。聽到的當下我整個快牙起來,但忍住了,書
記官問他罪名2肇事逃逸,A說他不認 因為看到我走到旁邊他覺得沒事?? 並且還希
望多調閱幾隻監視器證明他沒有肇逃,真的是醉了
書記官說警察已經都調了,這時候我已經完全忍不住了,直接跟他說大哥你完全不覺得你
自己有犯錯嗎?調幾隻監視器都是一樣好嗎,A一樣全程不理我,看著前面,沒有任何悔
意,我問書記官說能不能補充後面的事情(他到警局那些)書記官說他們這邊只負責紀錄
案情,並且問我有沒有要和解,我說不,要提前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所以就印出來筆
錄,簽名,就先結束這次了。
我本來想說如果他態度良好,有悔意,那就可以考慮跟他和解一下,當初覺得他在警局講
那些話是因為喝醉了,腦子不清楚亂說的,但今天去完偵訊庭之後發現,A這個人就是這
樣!完全不覺得這有什麼重要的,也一樣完全沒有道歉,並且還在狡辯!說不知道自己撞
到人,然後又說看到我自己走到旁邊,自己打臉自己?而且當初警察給的監視器調出來的
就是他肇事逃逸。讓我得到的結論就是我們遵守規矩的人被他撞了好像都是活該他都無所
謂,然後之後一樣照舊過他的,為了我自己的權益以及擔心如果他在犯撞到我女朋友以及
其他人,所以決定一定要告到底絕對不和解。
因為本人沒有任何告人或被告的經驗,今天也是我人生第一次去法庭,想詢問一下廣大知
道相關知識的網友一些問題
1.我該怎麼讓他受最嚴重的刑罰,對於這種人一定要給他最深刻的教訓!他才不會再出來
亂撞人
2.民事賠償的部分,由於家境小康,並不是要靠賠償大撈一筆的情況,基本的財物損失,
(手機銀幕被撞碎,拖鞋被撞飛,整骨,去醫院照x光,交通等等)另外由於小弟剛畢業
正要去工作,面試的工作都是業務類型要在外面跑的,因為他這樣本來要上班的也不能去
了,能否要求賠償?
3.精神賠償,由於在家門口的大馬路上每天都必須經過,現在看到那個路口都會發抖,以
及莫名其妙綠燈走在斑馬線上被撞飛等等,可以提出多少賠償?
如果有建議以及指教歡迎留言,因為今天去完庭被他的態度以及行為搞到真的太生氣了
,所以文筆可能會有一些凌亂,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