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車禍時,
甲、乙兩方皆有
人員受傷 + 財損。
02.
車禍 ~ 3天
我有取得甲方兒子的Line,
並且保持聯繫。
甲方兒子更指定只能聯繫他,
不得向受傷甲方聯繫。
03.
第3天民國38年次,
牛先生,
使用甲方兒子的Line,
打電話叫我賠、
叫我負責,
只要錢賠夠,
甲方死了,
都不用我負責。
04.
3天後,
甲方兒子的Line未讀未回。
05.
35天後,
我拿到初判表,
https://www.ptt.cc/bbs/traffic/M.1698822142.A.F77.html
仍猶豫要不要聯絡甲方?
06.
40天後,
民國38年次牛先生,
使用牛先生自己的手機,
打電話狂罵了40分鐘,
內容大概是:
51.只要錢賠夠,甲方死了,都不用我負責。
52.我拿到初判表,沒有向牛先生報告。
53.牛先生也拿到初判表,
依據牛先生處理過1,000以上的車禍事件,
我需要負擔100%的肇事責任。
54.為什麼車禍已經超過40天,
我都沒有關心與慰問?
我的提問:
61.甲方的傷勢復原的狀況還好嗎?
62.我可以和甲方講講電話,
透過電話向甲方致歉嗎?
以上是前題。
===== 問題在下方 ======
問題_71:
甲方兒子已經提出:
『只能和他聯絡』的要求,
我還要主動聯繫甲方嗎?
問題_72:
甲方兒子的LINE,
未讀未回,
長達30天以上,
請問我該如何較為恰當?
問題_73:
車禍後,
我要怎樣去表達關心與慰問?
問題_74:
表達關心與慰問的用意與用圖?
Example:
和解時,可以少賠錢
or
法官判拘役時,
可以少被關。
問題_75:
牛先生的訴求,
就是『錢』,
請問我的翻譯對嗎?
問題_76:
還有甚麼是我應該注意的事項?
請鄉民大大提醒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