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d2100106 (政政政政政煒)》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p7zPbJl.jpg
: 右上方用鉛筆寫的是我的算式
: 粗體字則是解答
: 我的算法是我先算裡面的極限
: 將1/S提出
: 因為t趨近於0所以把後面兩項消去
假如f(t) 和 f(0)你可以把它們消去
為什麼f(s+t) f(s+0)你就不把它們消去?
而且分母有t趨近於0
分子f(t) - f(0)你就不能夠亂消
回去看看微分的定義吧
: 之後就做不下去了
: 而我的問題是我想了解我的觀念是否正確
: 只是這題不能這樣解
: 還是說我的觀念錯誤導致算不出來
: 希望各位可以幫我解惑
: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