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變更性別免手術遲未修法 民團批政府踢皮

作者: urmysoso (>///<)   2014-09-01 16:48:32
變更性別免手術遲未修法 民團批政府踢皮球
http://newtalk.tw/news/2014/09/01/50948.html
行政院長江宜樺曾於今年6月22日指出,根據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EDAW),政院將於2014年修訂國內所有違反公約的法規、命令等。但民進黨立委尤美女
今(1)日邀集民間婦女及性別團體召開記者會批評,政院至今仍無實際作為。性別不明關
懷協會秘書長葉若瑛更怒斥,國際專家已認定性別認同是基本人權,台灣要求改性別前需
動手術摘除生殖器官並不合理,但現在相關部會只會互踢皮球,「比世足賽還厲害!」
依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第6條之規定,政府必須「依公約規定,建
立報告制度,每4年提出國家報告,並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審閱,政府應依
審閱意見檢討、研擬後續施政。」而江宜樺在6月22日也曾在接待受邀來台進行國家報告
審查的CEDAW委員時,公開指出國內3萬3157件法規、命令、行政措施,經審查確定違反
CEDAW公約者共計226件,政院會在2014年底前完成修訂,並將持續追蹤後續修法進度。
另外,5位具有豐富聯合國人權事務經驗的國際人權專家也在6月26日上午公布了一份總共
35點的「審查委員會總結意見與建議」,羅列了各項重要的、給予台灣政府進一步落實
CEDAW公約的政策及修法建議。而當時承接這份建議書的行政院政務委員馮燕,也公開承
諾會戮力落實。
不過,尤美女今天質疑,距政院的宣示至今已超過2個月,政府卻仍無聲無息,馮燕及行
政院性別平等處,也遲遲沒有就這份CEDAW專家委員們徹夜未眠所討論提出的「結論性意
見」,向外界說明任何具體的後續作為。立委及民團皆要求,政院應提出確切的時程及落
實方式,也應邀請民間代表參與,不應黑箱進行。
針對民團的訴求,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處長黃碧霞則說明,性平處已於8月22日邀集五院代
表及各部會等相關單位、性平會委員,召開「權責機關分工會議」,確立各點次的主辦、
協辦機關,並請各機關擬訂因應的具體政策、計畫或措施,於9月22日前填寫完成「初步
回應表」並送交性別平等處。後續也將定期召開會議,並自10月起邀請非政府組織代表列
席。
針對CEDAW委員對台灣提出的意見,由於第34點提到,「審查委員會建議政府採取衛生福
利部在2013年12月9日會議的意見,會中承認『性別認同是基本人權,且無必要強迫或要
求摘除生殖器官,個人傾向應該得到尊重』。審查委員會進一步建議採取措施以廢止前述
歧視性的行政命令規定。」
因此,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秘書長葉若瑛指出,跨性別團體過去一再要求變更性別之認定要
件不該要求強制手術摘除生殖器官,國際專家也認為應進行修正,但衛福部、內政部只會
互踢皮球。她痛批,不能更改身分證上的性別,對於跨性別者造成非常大的困擾,而每個
月都有人因為受不了歧視而自殺,不知道還要等到何時政策才會修正?
推動多元成家修法的伴侶盟執行長許秀雯也指出,第33點總結意見,國際專家也「建議政
府修訂民法,賦予法律承認多元家庭」,但過去法務部的會議中只會邀請正反雙方讓他們
自己辯論,迴避國家本身應消除歧視、積極修法的立場,希望行政院能對這項議題積極表
態,別再消極面對。
對於這些批評,黃碧霞回應,多元成家的部分,行政院已請法務部研究該如何修法,之後
召開會議時,也會邀民團進行意見交流;至於不需手術就能更改身分證性別,她強調,已
交由衛福部蒐集資料,會再提供給內政部參考,做為未來設計制度的依據。
記得衛福部去年底就說過要修了
但都快過1年了,好像還是沒動靜…
作者: Vicky1016 (蜜雪)   2014-09-01 22:14:00
行政命令的話好處理 但法律的話 看我們立法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