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文開始前,請大家試想,同志是什麼?
若依傳統通稱的LGBT,那跨性別「T」
真的是所謂同性戀的夥伴嗎?
在同性戀(以下皆指Cisgender,從性別)
爭取婚姻平權的同時,
我們跨性別很多朋友都義無反顧的支持,
但跨性別在需要某些平等的權利時,
同性戀者真的有了解、注意到嗎?
今年同志大遊行的主題是「擁抱性/別・認同差異」,
標語很好聽、氣氛很熱鬧,但故事就發生在遊行當晚的Taboo夜店,
這不是一般異性戀的夜店,而是「女同志」夜店。
壹、故事經過
我是一個跨性女生,家人不僅完全不能接受,
自己也沒有錢手術,但本身對原來出生被給定的性別表示厭惡。
但很慶幸的是我認識一些跨圈、拉子圈的朋友,
她們常給我很多支持、鼓勵。
就在同遊當晚,我和一群拉拉的好姊妹到Taboo續攤,
會選Taboo的原因是因為這是女同志夜店,
比起一般夜店被異男騷擾搭訕,這裡比較自在、放心。
我們大家也都是女生,然後就一群拉子(加我一個跨)就去了。
當晚Taboo有同遊的活動,只要是女生別上彩虹貼紙就400優惠;
男生則沒有優惠700入場。入場前,每個人必須查驗證件。
當輪到我時,我拿出N年前照片和外貌相差的證件出來,
只看到門口短髮女店員愣一下(忘記記名牌名字),語帶強硬的說著。
說道:「不好意思,男生沒有優惠!」
我的拉子姊妹見狀立刻過來「救我」,
就說:「她是跨,也是女生,
你們有沒有辦法...(妳看她外表阿!」
便開始嘗試溝通。
門口短髮女更強硬的說:「不好意思喔!
我們依照的標準就是證件上的性別欄!
因為有些人外表看不出來男女,扮裝(CD)也可以進去。」
好吧,我自知應該是Argue無效了,
便故意試探性的問:「現行法律變更證件的性別欄不容易,
如果我有GID的Gender證明呢?」
(短髮女店員一臉不懂GID是什麼,
接下來的回答使平和溝通看看的我有點生氣)
他說:「我們T到Gay Bar也是要收女生的價錢阿!」
「我們T到Gay Bar也是要收女生的價錢阿!」
「我們T到Gay Bar也是要收女生的價錢阿!」
「我們T到Gay Bar也是要收女生的價錢阿!」
注意到了嗎?這句話有什麼問題?等等如下分析。
為了最後不要破壞氣氛,我最後「屈服」於Taboo的規定,
但說認真的,我會為了區區300元跟人家計較?
錢根本不是重點,我也不Care,
假設去Gay Bar我也會付女生的價錢!
要的只是一個尊重!一般夜店我不清楚,
重點是一個女同志夜店居然還做出這種沒有性別敏感度的行為,
實在是很失望...這兩天我反覆思考這個問題,嘗試分析如下。
貳、分析
一、店家立場
試圖站在店家的立場,以管理者的角度,
在其外觀性別無法辨別時,以證件上法律性別作為區別標準,
是最好節省人力/時間成本的管制手段,
且遇到臨檢時有證件查驗使店家對警方比較好交代。
但是,這無疑是陷入了法律性別的框架!法律性別是絕對嗎?
對於一個「人」一個"Human"來說,法律性別是完美無瑕的嗎?
舉個例子來說(方便同性戀者了解),
現行的法律制度是一男一女的異性戀制度,
難道我們社會就只有異性戀才可以被認可嗎?
你們爭取婚姻平權,不就是要打破現行法律框架的界線嗎?
那為何一個女同志夜店,自身卻陷入法律性別是絕對的框架,
用以規範形形色色各種性別入場的人呢?
這樣弔詭的管制手段不僅自身矛盾,也相當令人費解。
再者,店家說為防範單純的扮裝者CD、男扮女裝者進場,
當Transgender無法與Cross Dresser分辨時,
單單這就可以做為把跨排除在自我認同名單外的理由嗎?
二、跨性別法律性別變更困難
我們跨性別不像同性戀一樣,民法通過修正就可以結婚、領養小孩。
依台灣現行法律,必須要2張不同精神科醫師GID證明書、
SRS手術證明書才可以變更所謂「法律證件上」的性別。
期間要面對來自家庭、同學老師、朋友、同事老闆、
社會大眾無數的壓力,甚至還經濟能力(飯都吃不飽,
哪有錢用藥及手術?)。在手術沒有健保、醫保給付下,
是能說變就變?且隨時可能種種原因被迫中斷。
再者,每位跨的需求都不一樣,要怎麼去統一界定?
這些種種都是同性戀者無法體會的!
當社會恐同,同性戀覺得自己被差別待遇,
而為自己權益爭取,希望大家尊重他/她的性傾向。
而今天一個所謂性別友善?(還是其實僅對「原生女」友善而已,
「跨性女」除外)的女同志夜店,無法尊重跨性別的性別認同,
這友善的空間就是狹隘的。
如果我「有錢」的話,我一定開設多元性別的夜店,
一個真正友善空間,歡迎所有任何性別的人來,
虧損也無所謂,只要大家玩得快樂就好。
參、建議
一、加強員工訓練
夜店是形形色色的人都會進出的場合,
尤其既然稱是同志夜店,
在性別的敏感度是不是要更有Sense一些?
這世界不是只有異性戀和同性戀而已;
不是只有男女二元性別而已;跨性別不是只有單單變性而已。
「我們T到Gay Bar也是要收女生的價錢阿!」這句話有什麼問題?
1. 把所有MtF一律視為男生,只要證件上無法即刻變更性別,
就還是男生,不僅不尊重個人性別認同,
也是站在一個同性戀者主流角度霸凌跨性別,
除異性戀外,同志似乎只有Gay、Lesbian,跨性別是什麼?
哦,她只是一個外表像是女生的Gay(法律性別欄就是男嘛!)
總之Gay、異男、跨性女、扮裝女通通都是男生。
2. 性別認同與性傾向不分。
同性戀大多是Cisgender,只是喜歡的性別對象和異性戀不同罷了。
T是否一定是T?你要怎麼區分T和女跨男(FtM)的跨?
依據法律證件上的性別,還是當事人的自我認同?
二、請Taboo支持跨性別!
若真的在管理成本考量必須這麼做,
經營者是不是應該要接觸多元性別?
當自身是女同志想要跟一般異性戀一樣能有自己快樂的生活時,
跨性別何嘗不是?
不要只會說「勇敢做妳自己!加油!」這些官話,
不吝以實際行動支持?
在性別運動道路上,妳們也還沒成功!
為何要別人尊重性傾向時,但卻不能尊重其他人的性別認同?
支持降低變更法律性別門檻、
或是荷爾蒙療程及手術費用全額健保(醫保)給付等。
都是很好的行動!
當婚姻平權時,很多跨性別朋友紛紛現身聲援;
而當跨性別種種議題時,妳們在哪裡?
最後,回顧剛開始的問題,LGBTQI是盟友還是敵人?
亦敵亦友?我應該主張跨性別獨立!
今年同志大遊行的主題是「擁抱性/別・認同差異」,
歡樂的嘉年華後,當晚女同志夜店Taboo,
一個跨就無法被以認同性別入場,
我所Care的不是那300元,而僅是一個尊重。
生平第一次去夜店,就去女同志夜店,
真的很感謝很感謝很感謝我的拉子朋友們,
不僅願意認同我就是個女生的事實,
且在遇到不友善待遇時,紛紛過來幫我說話。
我的好姊妹,我的好朋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