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大法官釋憲:
「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違憲 2年內修法」
真是給了LGBT社群一劑強心針,
對跨性別族群來說,跨拉姊妹、跨甲兄弟的婚姻也可以期待了。
不過大家還不能太大意,
其實目前只是把球踢回給立法院,
還不知道立法院接下來會怎麼搞。
不過呢,就算同性可以結婚了,
還有更多要考慮的法律問題,譬如說生小孩,
所以人工生殖法也需要修一修。
* * *
很巧的,今早接到榮總人工生殖中心來電,
說我的冷凍精子已經很久沒繳費,是否要銷毀,還是要再續存,
如果不存的話,要我回他們email以確認銷毀的意願。
其實我已經超過幾年沒繳費,所以早自動當我的精子已經銷毀不存在了。
(而且我是2007年存的,剩不到2個星期就要滿十年了!)
於是我很爽快的和他們說,那就銷毀吧!
沒想到下午就出同性婚姻的釋憲新聞,
我頓時就濛了... 還要銷毀嗎?還有機會用到嗎?
因為,我是換證前存的精子,啊我現在已換證完畢,是個女生了呀,
女生可以和女生結婚的話,
那我變身前的精子,有什麼道理不能用嗎?
於是我又致電榮總人工生殖中心詢問,
對方表示,目前是沒辦法,因為他們是按照人工生殖法的規矩來的,
我才意識到,可以同性婚婚後,還有人工生殖法這個絆腳石啊!!
其實跨甲兄弟要手術換證的話,應該也會面臨這個選擇吧,
變身前的卵子要不要先存起來?
將來和兄弟結婚的話,
也許可以拿另一半的精子,配自己的卵子,找個代理孕母,
就能有自己的小孩了...
等等,其實跨姊妹要和男生結婚的話,如果男方同意,
也有可能用姊妹先前存的精子,配合捐贈的卵子,找個代理孕母,
一樣能有自己後代呀!
反之跨兄弟要和女生結婚的話,也可以有類似考量。
嗯,想像是很美好的,
但我似乎可以預見,想在這方面上修改人工生殖法的話,
衛道人士們不會善罷甘休的...
但是大家接下來可以多關心這方面的話題,
事關自己將來生殖的權利,我覺得蠻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