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跨性別者求職時謊報或隱瞞性別是否觸法

作者: memorabilia (みなみ)   2017-08-03 03:29:17
大家好。
求職對跨性別者來說,想必都有程度不一的困難。
跨性求職者如果在求職時,履歷表上謊報性別,或是在履歷表上刻意未註明性別(例如未圈選或自製履歷表上沒有性別欄),是否有觸法之虞?或是在錄取後繳驗身分證件時遭揭發,是否有觸法之虞?
作者: evanzxcv (左蝦餃.易釩斯)   2017-08-03 06:51:00
完全沒有,不必擔心履歷表上本來就不一定要寫性別,強迫你寫違反個資法而我們也不是謊報,因為實際性別應以性別認同為主想想看履歷表上的性別也不會註明是哪一種,更不可能寫性器官結構,所以一個性別各自表述囉。友善的公司當然會以性別認同為準。只要記住一點,任何強迫你出櫃的動作,法律上都對你有利因為你可以告對方性騷擾在先。也的確有跨性別者勝訴的判例,請參考:https://goo.gl/E7ZXpt 吳馨恩 性別錯稱也是一種性騷擾所以每個跨性別者都能控告內政部性騷擾,也告得贏,任何要求你使用身分證性別的人或單位也都能比照辦理。
作者: yenyuzheng (yenyu)   2017-08-03 09:03:00
作者: eric15234 (布卡)   2017-08-04 01:55:00
你有遇到這樣的問題是嗎?
作者: evanzxcv (左蝦餃.易釩斯)   2017-08-04 07:07:00
政府從來就沒有規定你只能依法定性別工作,就像男女廁,除非你在職場上有本來就違法的事情(如性騷擾、詐騙)才是會觸法,要不然完全無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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