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沒有,不必擔心履歷表上本來就不一定要寫性別,強迫你寫違反個資法而我們也不是謊報,因為實際性別應以性別認同為主想想看履歷表上的性別也不會註明是哪一種,更不可能寫性器官結構,所以一個性別各自表述囉。友善的公司當然會以性別認同為準。只要記住一點,任何強迫你出櫃的動作,法律上都對你有利因為你可以告對方性騷擾在先。也的確有跨性別者勝訴的判例,請參考:
https://goo.gl/E7ZXpt 吳馨恩 性別錯稱也是一種性騷擾所以每個跨性別者都能控告內政部性騷擾,也告得贏,任何要求你使用身分證性別的人或單位也都能比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