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子喬/待業中
我是一位跨性別者,剛從一份工作離職後,休息了一段時間便想重新開始。多年未使用網
路上的求職平台,才發現現下的各大人力銀行系統有著性別二元對分的強制性別欄位設定
,間接造成了性別弱勢找工作的困境。
早期曾使用過求職平台,當時還未有這樣的限制,但現今若使用者只要填寫了身分證字號
系統就直接設定性別欄,是無法更改的。或許在一般人看來這是天經地義,但對於性別弱
勢者來說社會的接納度並未完全開放;且選擇了違背了心理性別的選項,當業者在觀看履
歷時便無法看見實際狀態,只看見因身體器官帶來的標記,再者則衍生自身擁有專業經歷
但卻因性別而受限等情況。
各位可想像,女性的大頭照、性別欄為男;我身為一個男跨女在基本生活裡已是運用心理
性別──女性的外貌及身分在過日常生活,可卻得因為國家以生理性別而編配的身分證字
號,無法在網路上順利使用人力銀行求職的權利。
目前變更身分證字號的性別欄是必須切除生殖器官才可變更,但為了好好生活、有份工作
,在台灣這講求民主的現代社會必須使用如此激進的手段才爭取的到嗎?
《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每個性別在面對工作環境時不因歧視而被霸凌、欺壓,但再往前
推一個環節也該去檢視如此便民的求職平台與管道是否符合性別多元與平等。
內容引用: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922/120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