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規定,原生女性想換證為男性,需要出具摘除乳房、子宮、卵巢等女性性器官
的手術診斷書,男性則須摘除陰莖、睪丸等男性性器官。性別團體多年來希望廢除內政部
這紙行政命令,認為手術才能換證並不人道。
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理事長吳伊婷說,2014年立法院曾臨時提案通過廢除內政部規定需
要摘除器官才能換證的行政命令,但內政部當時表示要再研究,開了多次公聽會至今仍不
了了之。
吳伊婷說,以阿根廷跟美國某些州而言,只要填一份文件,就像在台灣改名一樣,審核審
核沒問題即可更換性別證件,甚至不需要經過心理諮商。
外界總有部分聲音說,如果性別換證太過簡單,可能導致有人「男變女、女變男」不斷換
證,吳伊婷批評這是荒謬言論,「實務上跨性別者怎麼可能想一直換性別?請找一個換很
多性別的人來認識,我也想知道是什麼心態。」
跨性別者還面臨保險的難題。吳伊婷說,曾問過5間保險公司但全被拒保,原因是風險無
法評估,只要健康狀況提及跨性別者就會拒保,「我自己身上都沒保險,很煩惱」,甚至
以前的長期保險,換證後也可能被直接退保。
34歲跨性別男生Austin說,換證後也曾因保險公司說沒有案例,沒辦法定義他的性別,所
以拒絕承保。
另外,對跨性者而言,在外面如果找不到性別友善廁所,就必須一直忍耐。Austin說,日
本幾乎所有公廁都附有多功能廁所,可提供給各種性別、父母或身障人士使用,台灣則較
少。吳伊婷說,5、6年前台灣有一位跨性別女性,不敢在外面使用公廁,怕遭到不友善的
性別檢視,最後忍到身體出狀況,尿毒症去世。
新北市蘆洲區鹿江國小老師溫麗淑十分心疼跨性別者處境,她說,無法想像自己的孩子可
能也要面對這樣風險,青春期孩子本身就有很多憂鬱症情況,如果因為性別問題,還要忍
受外界嘲笑不理解及家人反對,實在太過辛苦,希望政府照顧跨性別者權益。
有一名3歲兒子的家長楊佩儒說,希望帶領兒子認識多元性別,當有一天兒子發現自己或
別人與眾不同後,能夠接受自己也尊重別人。她說,「生孩子的意義就是教育自己」,從
孩子身上認識多元性別,看到的是更多的愛而非困擾,大人應負起教育責任。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472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