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請勿使用推文進行爭論

作者: Leoniss (Duke L.B.)   2020-12-12 18:35:25
本版一直都有一條獨特的板規
4.3 在推文中偷渡辯論、筆戰者,我會先警告,再不聽就水桶。
此規定為強制執行,有檢舉者,優先處理。
此規定並非禁止筆戰,而是禁止在推文中搞筆戰,並鼓勵以
回文闡述完整反對立場。
這兩天有關 [問題] 女性荷爾蒙的副作用 一文
在推文有非常不同的意見討論
但是目前推文已經有點混亂
請大家改為使用"回文"方式進行討論
本版不禁止吵架辯論筆戰,但是禁止使用推文筆戰
另外也請注意遵守各項版規
自本文發文後,仍以推文回應該文並經版主判斷為筆戰者
將予以警告一次,無視警告再犯則依版規水桶
Leoniss 2020.12.12
作者: mydoc (成為守護神)   2020-12-12 18:45:00
所以h大在上面38分才PO的推文算筆戰嗎?XD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20-12-12 19:19:00
我也很鼓勵她用完整一篇的論述來回應我的觀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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